朗读
镜政〔2013〕65号
关于转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现将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通知》(绍政发明电[2013]6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我镇安全度汛。
镜岭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8日
抄送:县三防办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电
| 发往 见报头 签发:张海龙 |
| 等级 特提 绍政办发明电〔2013〕67号 绍机发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切实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我市已于6月7日入梅,进入主汛期,集中强降雨天气将明显增多,并有可能遭受台风影响,防汛防台任务十分艰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127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各地要按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做好各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防指领导要按预案的规定上岗到位,集中精力、尽心尽职抓好主汛期防汛防台工作。各级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有关防汛防台工作。各级防汛办要加强值班,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科学调度、及时处置洪涝灾害,并按规定迅速向上级报告汛情、险情和灾情。各级水利、气象、国土等部门要加强监测,掌握汛情动态,为各级防指当好参谋。
二、切实加强水库等水利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度汛。各地要加强水库、山塘、堤防、海塘的巡查检查,发生强降雨和高水位期间,水库巡查人员要驻库巡查,重要堤防要实行拉网式巡查,确保险情及时发现并得到有效控制。要严格水库控制运行,加强前期洪水管理,正确处理好蓄泄关系。严格落实病险水库和正在施工水库的安全度汛措施,病库限制蓄水,险库空库度汛,落实水库抢险预案,特别是水库下游人员转移方案。
三、切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特别是落实人员避洪方案;加强山洪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易发点的监测,完善预警机制;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确保人员安全。加强宣传,充分发挥乡镇、村基层防汛防台组织的作用,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四、切实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要切实加强在建工程的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业主、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职责,加强施工工地和施工人员的安全避险知识教育,做好避险的各项准备。
五、切实做好大洪水防御准备工作。落实重要堤防、危险堤段的巡堤查险人员和抢险队伍、物资准备,做好险工险段保护区内和低洼区域人员安全转移的准备工作。落实沿江城市、重要保护目标和大片农田保护区遭遇大洪水防御方案,做好蓄滞洪区运用的准备工作,并明确各档水位的弃守标准,特别是人员转移方案。当遭遇大洪水时,及时启动预案,减少灾害损失。
六、切实做好城市防洪和内涝积水抽排工作。在做好防御城市外河洪水的同时,要高度重视集中强降雨带来的城市内涝积水对城市生活、生产秩序的影响,未雨绸缪,及时筛查易于发生内涝的积水点,安排充足的抽排机泵和抢险人员,将内涝积水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七、切实加强预测、预警和预报。各地要及时掌握实时水雨情信息,认真开展洪水预报,利用已建气象和水雨情测报系统及时预警,确保安全。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