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政发〔2013〕60号
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全力保障“三城四化”战略的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这一主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倡导社会公平正义,激发市场主体创造力,增加经济发展内动力。
二、总体目标
以优化审批服务、推进中介改革、健全监管体系为重点,通过落实创新举措,提升行政审批整体功能,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我县打造成为全市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服务对象最满意的县域。
三、深化创新审批方式
1.深化拓展模拟审批。认真落实已出台的政府投资项目模拟审批办法,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模拟审批运作机制,加强考核,充分发挥模拟审批的作用。在现有政府投资项目模拟审批的基础上,将模拟审批适用范围拓展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已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供地手续尚未办妥的工业类、三产类项目。高新园区和工业园区的企业投资项目由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实施模拟审批。
2.完善多证联办。进一步完善联合踏勘、联合评审、联合图审、联合测绘、四证联办等已有的联审工作机制,落实联办责任,增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办合力,建立联合验收机制。认真实施各类证照联办,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证照类事项,实现“一套资料共享,多个证件同发”的联合办证机制。遂步推行商品房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联合快速发证制度。
3.建立项目预审查制度。制定项目预审具体办法,明确预审范围、程序、责任,对拟列入当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实施类及前期类项目在进入审批程序前全面实行预审制度,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可批性)和不可行性,并对进入审批环节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事先协调,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项目预审会上,各职能部门参加会议人员当场明确预审意见,并在项目预审表上签字。
四、规范管理中介机构
积极推进中介机构改革。一是统一进场。对涉及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提供服务的的中介机构,实行全面进场入驻县行政服中心办事大厅,凡是未进行政服务中心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承接相关中介业务。二是统一服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场内的中介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统一服务时限、统一服务要求、 统一收费标准 ,强化管理,规范服务。中介服务均要明确承诺时限,有法定期限的,承诺时限要缩短50%以上,未执行规定的中介机构一律清出市场。三是统一管理。制定中介机构执业服务管理考核办法,每年对进场中介机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收费额度、服务时限等。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中介机构,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及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强制退出,且三年内不得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窗口或挂牌开展业务。推行服务对象评议中介制度,建立中介机构动态信息库,对中介机构实行准入、考评、清退制度。建立中介服务监督管理中心,承担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中介机构服务行为的经常性管理、考核职责。四是放开中介市场。鼓励中介机构公平竞争,同一性质的中介机构必须达到2-3家以上,达不到规定数量的,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引进或对现有脱钩的中介机构进行拆分,并加以扶持。五是加快主管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各相关部门清理尚未脱钩的中介机构,凡挂靠在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或由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兴办的中介机构,必须与挂办单位全面脱钩。
五、优化强化综合服务
进一步加大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力度,建立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代办中心,拟定事业编制1-2人。目前可以从建设项目承担较多的部门抽调3-5名经验丰富的机关干部以及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为专职代办员;抽调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年龄较轻的后备干部到县代办中心挂职,协同代办项目审批。代办事项为政府性投资项目和县内外投资者在所辖范围内进行投资新办、新上项目并愿意委托代理的各类审批事项(高新园区、工业园区项目除外)。制定项目行政审批代办工作办法,明确代办范围、代办内容、代办程序、代办责任。高新园区、工业园区内项目由各自园区管委会制定相应实施办法。
进一步服务群众,增驻行政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事项,逐步将华数、水务、电力、社保等单位便民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方便群众缴费及申办相关业务。
六、加强综合协调和管理
进一步增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审管办)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功能,一是加强行政审批绩效考核力度,在年度绩效考核百分制外增加考核附加分值2分。二是增加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特殊岗位补贴,并与考核实绩挂钩。三是窗口工作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须转到行政服务中心。四是审批部门窗口负责人原则上为部门中层正职干部,并应充分授权,部门调整窗口工作人员须经行政服务中心同意。五是加强审管办的综合协调功能,县审管办分管副主任兼职县监察局副局长,参加监察局相关会议。六是强化监督机制。加强网络监督,建立自动评议系统,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网上系统改造,以科技为支撑,以网上审批、网上预警、网上监察、网上评议为主要内容,逐步实现对事前、事中、事后审批流程、审批效率的全方位行政审批效能监察。强化行政监督,落实窗口服务量效月报制度、项目审批跟踪督查和回访考查制、软环境指数考评制。增设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进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投资项目,由综合窗口统一编号,全程监督,及时掌握项目审批的每个节点和进度。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各项工作。各部门要从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助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在保障人员、经费等基础上,全力以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间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改革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或组织实施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3.完善制度,力求长效。各部门在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中,既要加快整合和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前置审批,强力推进中介改革,建立健全项目全程代办员制度,着力提高办事效率,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更要通过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起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
新昌县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