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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13〕1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新昌县2013年度有序用电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昌县2013年度有序用电工作实施意见
为确保我县今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供用电秩序平稳,实现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2013年有序用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2013年供用电形势
今年1-6月,我县工业经济发展呈现较好的势头,全社会用电量和工业用电量实现较快增长,最高负荷已达到33.48万千瓦,已超过去年全年最高负荷。预计我县今年最高用电负荷需求将达35-36万千瓦,电力缺口在3万千瓦左右,如遇持续极端高温或大机组故障等情况,用电缺口将达4-5万千瓦左右。
二、有序用电方案安排
(一)方案分级
根据我县电力供需形势预计和电网实际供电能力,2013年新昌电网错避峰方案按最大缺口6万千瓦编制,将全县用电缺口分六个等级编制A、B、C、D、E、F六套有序用电方案:
A级:负荷缺口0.6万千瓦以下;
B级:负荷缺口0.6万至1.8万千瓦;
C级:负荷缺口1.8万至3万千瓦;
D级:负荷缺口3万至4.2万千瓦;
E级:负荷缺口4.2万至5.4万千瓦
F级:负荷缺口5.4万至6万千瓦。
(二)启动及响应措施
1.在有序用电工作期间,将根据实际电力缺口和持续时间,由县有序用电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启动、调整六级有序用电预案,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预案等级,执行错避峰让电。
A级:启动机动负荷错避峰;
B级:工业企业每周一天执行错避峰;连续供电大企业错避峰10%;
C级:工业企业按每周二天执行错避峰;连续供电大企业错避峰25%;
D级:工业企业按每周三天执行错避峰;连续供电大企业错避峰35%;
E级:工业企业按每周四天执行错避峰;连续供电大企业错避峰45%;
F级:工业企业按每周四天执行错避峰;连续供电大企业错避峰55%。
2.在执行错避峰让电期间,各工业企业除保留必要的保安及办公用电之后,所有生产一律停止,最大用电负荷不得超过规定允许负荷。
3.根据用电指标和我县负荷特性,当全县启动有序用电方案时,工业企业在规定时段实施错避峰用电。
4.在有序用电C级及以上方案启动期间,亮化工程停止使用,路灯减半使用;商场、宾馆、饭店、娱乐等商业用电和企事业机关空调负荷降低出力运行,夏季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当月电量按同期下降5%控制,最大负荷原则上比去年同期压减10%。
5.在有序用电工作期间,除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电和省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和电力建设项目外,基建施工实行避峰用电。
三、有序用电工作原则
1.“先生活、后生产”原则。优先保障城乡居民、重点单位、重要场所的供电。
2.“有保有限”原则。推行有序用电分档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的目标,综合考虑企业税收、用电、占地、排污等指标,根据县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优先满足综合经济效益好的企业用电,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电,推进节能减排和产业转型升级。
四、有关部门职责
经信局:负责有序用电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科学用电、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工作,审核有序用电方案、超供电能力拉电序位表,负责日常有序用电、节能监察工作。
供电局:协助做好全县有序用电管理工作,负责电网电力调度和有序用电的日常管理,起草有序用电方案,做好有序用电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有序用电期间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安监局:负责监督有序用电时期安全事故的查处落实工作。
机关事务局:负责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建设局:负责对城区霓虹灯、亮化工程等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旅游局:负责督促星级宾馆、酒店等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现代服务业办:负责督促商场、超市等商贸企业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建管局: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信访局:负责做好群众有关有序用电管理的信访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刊登用电形势信息,报道县政府有序用电的各项举措,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和引导,取得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各乡镇(街道):负责属地内有序用电工作的日常管理,研究和制订本辖区有序用电方案,检查并督促各项有序用电工作措施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有序用电常态化机制。经信部门和电力部门要充分发挥有序用电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指导,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和各项有效措施。各镇乡(街道)要完善有序用电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发挥在有序用电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组织、协调、监督好辖区内有序用电方案的实施。
2.推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健全有序用电应急响应机制,实行有序用电期间“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经信局安排人员与供电局合署办公,乡镇(街道)安排人员与当地供电所合署办公,利用供电企业有序用电管理平台快速、有效实施有序用电措施,及时沟通和解决有序用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并联合对有序用电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对违规企业按照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停电三天,第三次停电七天的原则,开展联合查处。
3.充分发挥负荷管理系统的作用。要积极落实工业专变用户负控终端跳闸回路的接入工作,提高负荷监控力度。对于拒绝跳闸回路接入终端的用户,在执行有序用电方案时按升一档执行。在错避峰限电过程中,充分发挥负荷管理系统的技术监控手段,督促企业有效落实错避峰措施,避免直接拉线路。加大对破坏负荷管理终端、扰乱有序用电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查实,给予停电3—7天的处罚。
4.加强机动负荷错避峰和地方电厂顶峰作用。安排机动负荷的几家大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制订落实内部应急预案,做好紧急状态下机动负荷错避峰工作,做到“限得下、用得上”。各地方电厂要顾全大局,积极顶峰发电,加大电煤、蓄水保障力度,加强机组日常运行维护,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做好顶峰发电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
5.深化需求侧管理,推进节电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要求企业合理调整企业生产时段等手段,大力开展削峰填谷,切实提高用电负荷率。要继续加强公共机构节电管理,有效控制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照明。要进一步加强技术节电,大力推广电力蓄能、热泵、绿色照明和高效电机、建筑、交通运输等节能环保技术,着力推广节电技术和装备。要加强节能宣传,倡导低碳生活、低碳经济,强化全社会节电意识。
6.加强有序用电宣传,形成社会合力。要及时向社会通报供用电形势,提前公告有序用电方案,让广大企业早作准备。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动广大用户节约用电、避峰用电,并及时通报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表扬让电于民的单位,曝光与民争电的单位,在全县形成良好的用电氛围。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