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
现将我县《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将开展本次活动的有关情况及工作总结及时报县普法办。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六五”普法中期督查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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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4日
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
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 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3〕25 号)部署,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 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司〔2013〕59号)和绍兴市普法办《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开展“深化‘法律六进’ 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按照“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完善“六进”载体和工作机制,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主要目标是:
(一)突出学习宣传十八大对法制建设的新要求。突出学习宣传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提出的新目标和新任务,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部署。
(二)坚持不懈抓好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持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深入开展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
(四)深入开展信访、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五)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认真总结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经验,积极搭建法治文化创建平台,实现法治文化与新昌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的有机融合。
三、活动内容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机制,试行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在行政执法部门试点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法制报告会将法制学习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常规化法制学习内容。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按照分级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继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健全干部学法档案,组织公务员法制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完善复评等动态管理机制,提升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实际效果。完善乡镇、街道法制辅导站、村(居)法制宣传栏(窗)和法律图书室(柜),健全“乡村法律顾问”制度。依托“阳光文化山里行”等平台,开展法治文艺下乡巡回演出、法律现场咨询等活动形式,继续做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完善考核办法,提高创建质量。深化“律师进社区”工作,加强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建立送法惠民服务定期联系制度。利用互联网等公共场所视频媒体、户外LED彩屏媒体等新型广告传媒在法制宣传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创新楼宇法制宣传形式,扩大法律知识在公共场所的覆盖率。
(四)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坚持法制教育进课堂制度,逐步实现中学每学期法制教学课时不少于4课时、小学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的目标。坚持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第三届“法在心中”青少年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式。充实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队伍,组织开展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律培训。开展新昌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力争创建出一所综合性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外实践基地。
(五)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把“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作为企业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抓手,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创建范围、创建标准,科学实施,不断提升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和诚实守信的道德理念,切实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六)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积极引导各类单位组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通过举办“开放日”活动、设立公共法制宣传阵地、发放法制宣传品等形式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加强对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所属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时间安排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时间自6月份始至12月份止。
6月上旬,县普法办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省厅、省普法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要求,下发活动实施方案,进行部署。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6至10月份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并充分利用普法网站、普法微博、普法专栏或专版,对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11至12月份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对“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行总结,对活动开展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总结推广。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主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拓展载体,广泛动员。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在主题活动中,要积极探索法治与文化相结合的方式途径,注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不断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三)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要结合不同对象、行业、单位的特点,根据每一“进”的要求,分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传播法律知识,阐释法治原则,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新昌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4日
抄送: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政法委;
发: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
新昌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