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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13〕168号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昌县省级卫生强县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现将《新昌县省级卫生强县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昌县省级卫生强县建设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卫生强县,促进全民健康,根据《浙江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绍兴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新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现状
《新昌县“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全县卫生系统通过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整合医疗资源,加强卫生基础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基本形成了满足全县人民卫生需求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体系,为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县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2012年全县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77岁,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96‰,孕产妇死亡率为零;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为83.5%;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90%;全县15家免疫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覆盖率达100%,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平均发病率控制在210/10万以下。
(二)公共卫生保障及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共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高,重点抓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精神病等疾病防治工作,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处于较低水平;加大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和医疗机构等监督执法力度,圆满完成重大节会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妇幼保健工作不断深入,规范化保健门诊建设成绩突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卫生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素质不断提高,人才配置不断优化,2012年,全县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6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07人。高度重视医疗安全,狠抓医疗服务质量,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医疗质量控制重点项目管理,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规范医疗纠纷调处,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调处成功率达100%。
(三)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近几年来,总投资1.45亿元的县中医院迁建工程和总投资3225万元的县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工程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分别顺利创建成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总投资2490万元新(改)建6个乡镇卫生院,净增卫生院标准用房6747平方米。总投资652万元新(改)建3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面积达12081平方米。七星街道卫生院新建项目和新林乡卫生院迁建项目正在实施之中。农村卫生基础装备得到全面配备,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功能得到全面强化,人民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
(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建立完善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全面推进,全县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9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 %;大力开展除“四害”和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巩固“灭蟑、灭鼠先进城区”,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评。积极实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面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全县100%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禁烟。
(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工作全面启动。按照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的要求,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2010年2月在省内率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2年3月31日起正式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是全省第七个全面实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全县两家县级公立医院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门急诊、住院均次药品费用同比下降明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6.62%,人均筹资标准为48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70%,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最高补偿额提高到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效推进,三大类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标率达90%以上,2012年城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提高到35元。
二、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公共卫生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受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频繁、生态环境改变等多种因素影响,甲型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病的出现,特别是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呈逐年上升趋势,使得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繁重,责任更大。
(二)卫生技术人员总量不足。现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难以满足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农村卫生人才不足与农村卫生事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存在招不进、不愿去、留不牢的现象,农村卫生工作后继乏人的问题已经凸显。
(三)医改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医药卫生体制重点改革任务尚有大量工作要做,医改难点问题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卫生强县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加强行业监管,增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建立覆盖全县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基本医疗卫生体制,让全县人民共享卫生事业发展成果,为实现新昌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卫生事业公益性。卫生事业是政府的民生实事工程,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政府完善和落实卫生政策措施的职责。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增强卫生事业发展活力。
2.坚持社会效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社会效益第一,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使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3.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医疗卫生转型升级。把改革与创新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切实加强对重大、长远、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努力在体制机制、技术路径上改革创新。强化卫生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支撑,加快卫生发展方式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增强卫生事业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坚持科学统筹,推进卫生事业均衡发展。以满足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需求为导向,以发展为主题,以卫生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统筹城乡发展,处理好农村卫生与城市卫生、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规模与内涵、中医和西医、发展与监管的关系,确保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四、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力争创建成浙江省卫生强县,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城乡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健康状况和卫生资源配置差异明显缩小,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明显提升,居民健康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2.主要指标。
(1)卫生投入进一步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增长不低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卫生事业投入占县级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中医事业投入占卫生事业总投入比例≥10%。
(2)卫生事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内;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达100%;30%以上的乡镇(街道)创建成绍兴市卫生强乡镇(街道);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9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75% ;农村生活垃圾以村为单位集中收集覆盖率≥95%,无害化处理率≥70%;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尸体实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全县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4.72张,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60名,拥有注册护士2.65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率90%,每万城乡居民拥有全科医生数≥3名;全面建成“15-20分钟健康服务圈”,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率≥80%,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70%,城乡卫生资源均衡化水平明显提高。
(4)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主要慢性病社区规范管理率达到60%;加强免疫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监测覆盖率达到9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标率≥90%,60岁以上老人体检率达80%以上,中小学生、儿童体检率达90%;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60%,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率≥70%,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9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全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100%,就医群众对医疗服务的综合满意率≥95%。
(二)主要任务
我县卫生强县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改革创新医药卫生“八大机制”,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供给,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三大类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根据发展和需要适时增加服务项目。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考核评价体系,提升绩效服务水平。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居民健康体检经费保障,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人均达到省定标准。加强流动人口健康管理,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服务、管理和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城乡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和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为居民提供连续全面的健康服务。
(2)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将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精神卫生和卫生应急等重点任务和能力建设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儿童、妇女、老年人、艾滋病高危人群、流动人口、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健康关怀行动计划,突出主动干预、提早干预,有针对性地免费开展若干项健康保健服务和重点疾病治疗服务项目。
(3)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积极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加大以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霍乱、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病毒性肝炎为重点的传染病,以血吸虫病、碘缺乏病为重点的地方病,以糖尿病、恶性肿瘤为重点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确保不发生因控制不力而导致的疾病传播和蔓延,有效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负担。加强精神病人社区服务与管理,实施重性精神病人免费治疗政策;规范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推进乙肝防控重点人群和儿童免疫规划接种工作,实现2015年消除疟疾的目标,保持无脊灰状态。全面落实结核病现代防控策略,积极推广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措施,完善艾滋病人“四免一关怀”政策。
(4)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设施设备。加强应急救援、储血点、传染病等机构建设,新建储血屋。完善精神病防治体系,提高新康医院精神科诊疗能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能力建设,加强医防整合,完善以综合性医院、急救中心、传染病医院(病区)、储血点为骨干的医疗救治网络,乡镇(街道)每万人口至少配备3名公共卫生医生。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工作网络,妇幼保健所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完善婚前医学检查、孕前检查网络和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加强卫生综合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重点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全面加强集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于一体的卫生综合执法,完善卫生执法稽查制度,提升卫生综合执法效能。健全职业病防治网络,完善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和预警系统,有效控制职业危害。
(6)深入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巩固“省级卫生县城”,紧密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改水改厕、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等城乡卫生环境综合治理,广泛开展禁烟活动,坚持抓好病媒生物防制,推进城乡卫生创建。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行动,加强不良健康行为干预,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以社区、企业、学校、医院为重点,大力创建健康场所;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为依托,健全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工作网络;创新健康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大力开展健康教育“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健康传播活动。
2.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城乡一体、便捷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面建设“15—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一体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网格式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制。所有建制乡镇(街道)有一所由政府举办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率达到85%以上。按照城镇居民出行15分钟、农村居民出行20分钟到达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求,设置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村卫生室)、巡回医疗点,实现社区和行政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推进乡(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率达到80%以上。
(2)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推动项目建设,改善医疗卫生单位基础设施状况及就医环境。新昌县人民医院新建第二病房大楼,新昌县中医院新建病房综合大楼,资源整合组建新昌县妇女儿童医院,扩建南明街道卫生院,新建七星街道卫生院,迁建新林乡卫生院,扩建梅渚镇卫生院和儒岙镇卫生院,新建新昌县老年病医院。
(3)推进基层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深化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以均衡配置为导向,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资源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合作共享和“大院带小院、县院带乡镇、乡镇带村级”的城乡医疗卫生统筹发展新机制,形成县乡联动、乡村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新模式。确立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疗技术指导职能,建立和推广社区首诊与双向转诊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评机制,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
3.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多层次、多渠道、相对稳定的筹资机制,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的参合补助力度,人均筹资额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参合率达到95%以上。降低报销门槛,扩大受益范围,住院补偿率达到75%以上;适度提高大额门诊、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住院补偿水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即时结报率达到100%,个人自付比例降到33%以下。强化对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的监管,严格控制医药总费用,提高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率。实施“总额预付,按人头、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制度上的衔接和并轨,不断缩小不同保障制度间保障水平的差距。
4.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人财物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公立医院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按规定比例使用。积极探索多渠道补偿,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规范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完善以县为单位的卫生财务集中结算制度。在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与区域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相适应,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与岗位职责和实际贡献相匹配的绩效工资制度,完善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
5.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形成医院建设和发展新机制。
(1)强化医疗机构规划调控。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布局、均衡配置的原则,适应城乡规划需要,合理设置区域医疗机构,明确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布局、结构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明确民营医院的发展方向、设置规划、办医规模和管理原则,健全以综合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
(2)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创新管理体制,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探索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院管理者队伍建设;创新补偿机制,探索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有效化解现有债务负担;创新运行机制,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大力发展适宜技术、适宜项目、适宜服务,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使大多数城乡居民看得起病,保障基本医疗的可得性和可及性。科学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目标管理制度,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优化医院服务流程,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新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6.加强中医中药建设,振兴中医药事业。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充分认识中医药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作用,以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和学术水平为核心,以人才培养为重点,以研究中西医结合点为主线,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探索建立和完善预防、养生、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保健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建设,开展中医名科、名院创建工作,努力造就一批在区域内有声誉的中医特色专科和名科;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城乡社区中医药工作,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要配备临床常用的中草药和中成药,能运用中医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和预防工作,促进我县中医药工作的不断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7.加快卫生人才培养,提升基层卫技人员素质。
加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和宏观管理,调动、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加快农村卫技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步伐,制定和完善各项农村卫技人员使用政策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卫技人员的作用。从我县实际出发,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重点培养全科医生,采取培养招聘充入一批、在岗培训提升一批、柔性流动扶持一批、保障待遇稳定一批等措施,到2015年使全县基层卫技人员数和全科医生数分别达到13—15人/万人和3—6人/万人。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力度,建立起引进中、高级人才的“绿色通道”。继续实施“订单式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师”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对口支援制度,完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和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实践基地建设,健全农村卫技人员定期免费进修培训制度。
鼓励或引导医学类大专以上毕业生到农村服务,在卫生技术职务聘任、工资福利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在继续教育安排上给予照顾。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对农村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深入开展乡村医生培训与考核工作,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生以上资格。对县、乡医疗机构中未取得有效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全部进行转岗、清退,新进人员两年内未取得有效执业资格的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禁止违法执业或超范围许可执业。鼓励和推动离退休医护人员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
8.实施卫生信息化工程,促进卫生管理规范化。
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医疗卫生服务现代化和卫生管理规范化。基本建成网络畅通、应用全面、资源共享、标准统一、系统安全可靠的卫生信息化体系。建设新昌县区域卫生信息化工程,建立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管理服务于一体,社保卡和绍兴市健康卡(自费)相融合的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开展全县“一站式”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应用和管理水平,建设“数字化”医疗卫生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卫生强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强化指导、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良好格局。建立健全规划推进机制,确定阶段性、单项性的工作任务,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规划带项目、项目带资金”管理机制,落实实施规划的相关保障,强化规划的约束作用。建立健全规划监督评价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提升规划的执行效率。
(二)体现政府主导,加大卫生事业投入。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卫生的投入责任,建立和完善卫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中医事业投入占卫生事业投入不低于10%。积极调整财政卫生支出结构,重点向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合作医疗、重大疾病防治、中医药开发、卫生要素发展、区域性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卫生民生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倾斜。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统筹安排。政府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公立医疗机构政策性亏损和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等实施专项补助。
(三)转变工作职能,加强对全行业的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强化依法行政,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对全县卫生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整体推进卫生强县规划的实施。加强对健康相关产品、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管,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超范围执业、虚假医药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督检查,提高疫情报告及时率、准确率。严格规范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许可准入制度。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平安医院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卫生行业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促进事业发展的能力,营造卫生事业和谐发展环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