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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13〕163号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绍兴市
安全生产创新管理工作试点经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进一步探索安全生产管理新模式,努力确保全县“三项指标”实现零增长,根据绍兴市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和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广绍兴市安全生产创新管理工作试点经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健全责任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增强监督保障为抓手,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乡镇(街道)层面:根据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新委[2010]62号)精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解落实政府监管职责,明确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要抓好各自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各项安全生产具体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部门层面: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理顺安全监管体制,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重点解决监管领域出现盲区和交叉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企业层面: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及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办事程序、技术指导、隐患整改、宣教培训、信息共享等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和控制指标考核体系,逐步加大各单位安全生产考核比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双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合格、发生较大以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和警示通报制度。
二、全面推进基层安监站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安监站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抓基层、实基础、强监管、减事故的工作目标。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街道和中心镇3-5人,其他乡镇2-3人的要求选配落实业务精、作风正、素质优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监站站长由所在乡镇(街道)任命,享受中层正职待遇,并报县安委办备案,实行双重考核。安监站人员在岗未满2年原则上不得调整和变动,调整或变动需书面征求县安委办意见。安监站工作由县安委办负责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每个乡镇(街道)安监站要落实办公用房、配齐办公装备设施、配置个体防护用品。同时,要加强人员执法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人均3元的标准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监察装备购置、日常检查、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和考核奖励等,并逐年增加投入。
三、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通过对区域或行业进行网格划分,并以网格为基础,明确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和人员的工作任务,落实相应的责任管理措施,构建安全生产属地为主、责任监管和网格间安全监管信息互通、有机结合、互为弥补的监管模式,形成政府纵向分级负责、部门横向按责监管、网格人员责任管理的全覆盖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水平。按照“区域为主、条块结合、区分重点、有机联系、权责相当”的原则合理划分为县域、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网格,组织网格人员完成辖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调查摸底和安全生产基本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对不同规模、不同安全类别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差异化日常监管措施。要科学制定网格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并严格考核奖惩,强化巡查督查和定期通报,加强网格人员安全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切实增强防范和控制事故能力。
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构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申请受理和评审过程中各方面资料的搜集、分类、组织和整理,实现创建-评审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深化以安全生产分类管理为基础、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公示承诺制度和“黑名单”制度为有效载体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机制建设,加强信用监督,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守法意识。加强部门联动、资源共享,分别对企业的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上市、信贷融资、商标评审、名牌申报、工商保险、用电用地、文明单位创建、财政政策补助以及各类评优评先等实施源头限制和“一票否决”,逐步形成一整套职责明确、信息畅通、管理科学、运转有序、约束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快工作进度,全县规上企业在2013年底前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和诚信等级分类评估,规下企业(年产值500万元以上或从业人员15人以上)在2015年底前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和诚信等级分类评估,小微企业(年产值500万元以下或从业人员15人以下)在2016年底前达到安全生产规范化要求并完成诚信等级分类评估。
五、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深入贯彻“科技兴安”战略,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能力,努力建成“一个中心、三个平台”,即:一个基础数据中心,安全生产政务平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管理三大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的有效监控,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切实提高政府安全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公文传输交换及数字档案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创建安全生产监管新模式,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
六、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响应程序,在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协调管理下,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建立起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县、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同时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全县现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作用,危化、矿山、烟花爆竹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统一由县安监局负责协调指挥,并做好添置装备、定期培训、应急演练工作。加强全县应急预案管理,明确各类应急救援组织的机构组成、工作职责、响应程序、后期处置等内容,做到职责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分级响应工作,根据事故等级,采取信息获取、情况报告、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善后处理、总结评估等程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