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政办发〔2014〕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各项目责任单位:
《2014年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围绕推进计划,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4年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列入2014年新昌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项目和前期项目)计划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项目责任单位)及相关配合部门。
二、考核内容
实施项目考核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及日常推进工作情况为重点,主要考核形象进度、完成投资、工程质量、项目管理、概算控制、安全生产和廉政建设等。前期项目考核以工作机构设置、人员责任落实和前期工作推进情况为重点,主要考核工作进度、机构设置、职责落实、文本质量、经费控制和廉政建设等。项目相关配合部门以项目责任单位对其的评定为依据,主要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成效。
三、考核标准
(一)实施类项目
1.基本分考核(基本分100分)
(1)日常推进工作考核标准(基本分20分)
计划执行(基本分10分)。按照项目总体推进要求,每月有项目阶段性推进目标,且计划落实到位的得基本分,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目标的酌情扣分,列入实施项目而未在本年度内完成招投标实现正式开工建设的项目,该项不得分。
推进工作(基本分10分)。积极灵活应对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素保障有力,措施落实到位得4分;项目推进信息交流顺畅,报送相关资料准确及时的得6分。未按月向县发改局报送项目进度报表,未按季对项目推进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项目推进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项目信息资料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酌情扣分。
(2)年终考核标准(基本分80分)
项目进度(基本分70分)。年度投资目标和年度形象进度目标考核。年度投资计划考核基本分为25分,年度形象进度目标考核基本分为45分。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形象进度目标的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抽查发现虚报进度的、被其他单位举报作假的,除按实际进度计算外,扣20分。
质量安全(基本分5分)。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得2分,项目质量有缺陷的酌情扣分;未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得3分,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的酌情扣分。
投资控制(基本分2.5分)。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得基本分,投资超概算10%以上的不得分,10%以内的酌情扣分。
项目管理(基本分2.5分)。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和建设程序,有科学、完整、扎实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组织严密、管理制度健全、建设档案完整,符合招投标规定、工程变更及其他工程管理规定,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和项目竣工验收的得基准分。未按上述要求组织实施的酌情扣分。
2.附加分
项目数量加分。同一责任单位承担2个(含)项目以下的不加分;3~4个(含)项目的每个项目加0.5分;5个(含)以上项目的每个项目加1分。
投资规模加分。单个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不加分;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每增加5000万元该项目加3分,增加额不足5000万元部分按比例加分。同一责任单位所有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总额10000万元(含)以下的不加分;当年完成投资总额10000万元以上的每个项目加1分。超概算的项目投资规模以概算为准。
征迁规模加分。当年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房屋拆迁的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下或征地10亩(含)以下的项目不加分;当年完成拆迁房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每增加拆迁面积1000平方米或10亩以上每增加征地10亩的项目加1分,征迁规模最高加5分。
(二)前期类项目
1.基本分考核(基本分100分)
(1)完成年度前期工作计划目标的得80分;按计划目标未完成一个环节的扣20分;前期工作环节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与送审、工程预算与招投标等。相关环节的精简,须符合有关审批制度改革要求。
(2)严格按照批准的可研批复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进行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得9分,未严格按照批准的可研批复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进行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扣5分,发生变更时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变更报批手续的扣5分。
(3)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明确,联系人员到位的得5分,未落实责任领导的扣3分,未落实联系人员的扣2分。
(4)每月25日前报送项目进度月报表,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及建设情况的得6分,每少报、迟报一次扣2分,直至扣完。
2.附加分
(1)项目数量加分。同一责任单位承担2个(含)项目以下的不加分;3~4个(含)项目的每个项目加2分;5个(含)以上项目的每个项目加3分。
(2)工作进度加分。完成年度前期工作计划目标后的项目,每增加一个进展环节加5分。
(3)审批层级加分。县级审批项目不加分,省级审批项目加5分(需提供省批文件复印件),国家级审批项目加10分(需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文件复印件)。
四、考核得分
(一)实施类项目
考核得分为日常项目推进工作考核得分、年终考核得分和附加分之和。承担两个及以上项目的责任单位按照每个项目的考核得分相加平均后,为该责任单位的实施类项目得分。
(二)前期类项目
考核得分为基本分考核得分和附加分之和。承担两个以上项目的同一责任单位按每个项目的考核得分相加平均后,为该责任单位前期类项目得分。
(三)最终得分
同时承担实施类和一个前期类项目的责任单位,其最终得分为实施类项目得分加上前期类项目得分的10%;同时承担实施类和两个前期类项目的责任单位,其最终得分为实施类项目得分加上前期类项目得分的20%;同时承担实施类和三个(含)以上前期类项目的责任单位,其最终得分为实施类项目得分加上前期类项目得分的30%;只承担实施类项目的责任单位,其最终得分为实施类项目得分;只承担一个前期类项目的责任单位,其最终得分为前期类项目得分乘以10%;只承担两个前期类项目的责任单位,其最终得分为前期类项目得分乘以20%;只承担三个(含)以上前期类项目的责任单位,其最终得分为前期类项目得分乘以30%。
2014年新昌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项目和前期项目)计划中明确的配合单位得分为其配合项目得分的50%。为多个项目配合时,其得分为多个项目平均得分的50%。既是项目责任单位又是其他项目配合单位的,最终得分为项目责任单位的最终得分加上3%项目配合单位的最终得分。
五、考核方式
项目责任单位考核中,日常项目推进工作考核主要结合项目督查进行,年终考核在各项目责任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县发改局组织进行。
项目审批主要配合部门采用等级评价考核,年终由各项目责任单位进行评价,考核等级分较好、一般、较差3个档次,被评为较好者,年终绩效考核中给予加分;被评为一般者,不加分,也不扣分。被评为较差者,给予扣分。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六、奖励设置
项目责任单位中设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优胜奖7个,各奖励3万元,其中中心镇和特色镇中各设立1个。优胜奖评定以县发改局对各责任单位的最终考核得分为依据,由高到低产生。
七、其它
实施类项目实行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安全事故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项目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安全事故或责任单位项目分管领导以上人员在项目建设监管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均取消该项目的全部考核得分。项目责任单位管理人员在项目建设监管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酌情扣分。前期类项目责任单位及管理人员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中发生廉政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项目全部考核得分。
八、本实施细则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新昌县政府投资前期项目推进计划
2.2014年新昌县政府投资实施项目推进计划
3.2014年新昌县政府投资前期项目进展情况表
4.2014年新昌县政府投资实施项目进展情况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印发
附件下载:35(附件1-.xls
附件下载:35(附件3-.xls
附件下载:35(附件4-.xls
附件下载:35(附件2-.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