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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小将镇开展殡葬违规专项整治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朗读
 

各村:

现将《小将镇开展殡葬违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小将镇委员会

小将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2日

 

 

 

 

小将镇开展殡葬违规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及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2〕4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镇范围内开展殡葬违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新殡葬观念,摈弃丧葬陋习,深化殡葬改革。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党员干部带头与群众广泛参与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依法整治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引导广大群众更新殡葬观念,倡导文明新风,促进行业自律和规范管理。

三、目标任务

(一)规范分散安葬,推行生态葬法。加快墓地建设,加大对各村生态墓地建设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原有村级墓地。对于已建有村级墓地的村,一律进村级墓地安葬;对于暂时没有村级墓地的村,要督促落实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安葬区,实行规范散葬;对无条件设立安葬区的行政村,要严格划定禁葬严管区。严格建坟管理,坟墓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大于0.7平方米,双穴不得大于1.0平方米,墓碑顶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0.8米,新建坟墓一律不得超标准修建。

(二)突出整治重点,严禁乱建坟墓。严禁在“一沿五区”和禁葬严管区内建设墓地、修建私墓。“一沿五区”主要指公路两侧及保护区、耕作区、风景区、开发区、住宅区等区域;其中公路两侧原则上指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1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道路50米范围内;已规划区块和县城周边可视范围内一律列入“一沿五区”管理。分类整治禁葬严管区内违建坟墓,违建寿坟原则上应予平毁;已入葬坟墓按照“能改则改,能迁则迁”的原则,采用搬迁或绿化覆盖的形式予以处置;新建坟墓(含扩建老坟),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平毁一例,基本实现“一沿五区”和禁葬严管区的无坟化、减量化。

(三)加大监管力度,摈弃丧葬陋习。切实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棺材、大坟碑及其他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行为,对发现的非法生产销售棺材、大坟碑及其他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一律没收并销毁。大力整治丧事扰民、出殡抬棺材等行为,改变丧葬陋习,提倡文明殡葬。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8月1日— 10月31日)

1.建立组织。成立殡葬违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职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方案起草、组织计划及综合协调等工作。

2. 划定范围。各村在9月20日前提出各村安葬区、禁葬严管区范围的划分建议方案,并将方案报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3. 调查摸底。各村开展辖区内违建坟墓及棺材、大坟碑制作销售点等摸底调查工作,认真复核“一沿五区”和禁葬区等重点区域违建坟墓,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并在10月2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殡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1月1日— 2015年1月31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为殡葬违规行为的管控主体,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殡葬违规行为的执法主体。村负责对辖区内的违规坟墓和违规丧葬用品进行集中整治,并严格监控新建坟墓、办丧事扰民、出殡抬棺材等行为;着力做好坟主及丧户的教育、疏导工作,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管理相关规定。

1. 整治违规坟墓。根据调查结果,重点对禁葬严管区和“一沿五区”违规坟墓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由镇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送发自行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该迁移的迁移,该绿化的绿化。对顶风违规建坟,对拒不执行整改的,镇要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平毁。

2. 规范分散安葬。加强对安葬区内和禁葬严管区域外新建坟墓的监控,提前做好丧户的思想工作,鼓励采用生态葬法或其他节地安葬,对劝说不听,执意建大坟的应及时阻止并予以平毁。

3. 严格行业监管。全面开展丧葬用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棺材、大坟碑及其他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行为,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市场。

4. 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由镇牵头,其中违规坟墓联合执法由民政、公安、国土、林业、城管、旅游等部门参与,丧葬用品市场联合执法由民政、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肃查处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刹住丧葬歪风邪气。

(三)严格监管阶段(2015年2月1日— 2017年12月31日)

    在镇生态墓地尚未完全建成之前,严格殡葬违规行为监管,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巩固前期集中整治成果。2018年1月1日起,对镇殡葬行为实行长效管理。

1. 强化日常监管机制。各村要切实担负起辖区范围内殡葬日常管理职责,配强、配齐殡葬专管员和村殡葬协管员,并实行联村干部违建坟墓管控目标责任制考核,做到责任落实、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处理及时。“一沿五区”和禁葬严管区监管工作将列入各村殡葬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 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各村要将掌握的死者信息及时统计并通报镇,建立村民办丧信息报告制度。各村及联村干部要及时掌握各类殡葬信息,对违规行为要及时阻止。丧户在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需同步提供文明殡葬承诺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可行的实施意见。

(二)强化舆论宣传。革除丧葬陋习,关键是转变思想观念。加大先进典型正面宣传和反面典型曝光力度,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形成工作合力。殡葬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村要密切配合、联手合力。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的,除按照殡葬管理有关规定处罚外,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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