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政办发〔2014〕1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现将《关于推进强镇扩权改革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强镇扩权改革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强镇扩权改革,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加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责的改革要求,理顺中心镇管理体制,赋予与中心镇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县级管理权限,提高中心镇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社会治理、集聚人口的能力,建立适应中心镇发展需求的“小政府、大服务”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中心镇协调发展。
(二)扩权原则。坚持权责统一、依法下放、能放则放的原则。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明确由镇行使的,按照程序依法采取委托方式下放;其他行政管理事项,除法律、法规或规章有明确规定外,采取直接下放方式,赋予中心镇相关管理权限。
二、扩权对象
我县的省级、市级中心镇。
三、主要内容
(一)扩大管理权限。围绕激发发展活力、方便群众办事、强化源头执法等三大重点,赋予中心镇相应的经济发展、便民服务、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增强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进管理和服务重心下移。
1.扩大激发发展活力的经济管理权。赋予中心镇有关企业(贸易)主体、餐饮服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的核准、备案和登记权;公共民用设施建设审批权;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权;城市绿化管理权;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审批等经济管理权限(详见附件1)。
2.下放方便群众办事的社会管理权。下放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审批;土地使用权初始、变更、注销登记;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转外就医备案办理;再生育审批;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供养对象的确认、核销等社会管理权限(详见附件2)。对已经下放的权限,要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办理效率。
3.赋予违法行为查处的综合执法权。在儒岙镇、澄潭镇、大市聚镇等省级、市级中心镇成立城管综合执法中队,在镇域范围内统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市政建设、房屋装修、城市河道、环境保护等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创新户籍管理制度。围绕优化人口结构,着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1.放开中心镇落户的限制。允许在中心镇有合法稳定职业或住所的农民落户,继续保留土(林)地承包权、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等权益,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加快进城农民市民化。
2.优化流动人口结构。建立以流动人口的年龄、文化程度、职称、技术等级、居住年限、社会保险缴费年限、遵纪守法、投资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等为主要内容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积分高低差别化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
(三)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内生活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完善中心镇管理体制。
1.优化机构设置。构建精简高效的基层政府架构,允许中心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整合职能相近的县级派驻机构及镇相关职能机构,统筹设置综合性办公室,并以权力清单制度的形式明确管理职能。鼓励县级部门驻镇站所到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方便基层群众办事。
2.合理配置人员编制。根据中心镇实际,在乡镇编制总额不突破的前提下,通过统筹调剂适当增加中心镇的编制数量。加大干部资源配置向中心镇倾斜力度,配强中心镇领导班子,选派优秀干部到中心镇任职或挂职锻炼,优化中心镇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心镇发展需要,在事业人员招聘时对高层次紧缺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可从优,促进中心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3.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做强做实中心镇投融资平台,把城镇拆迁、市政建设等纳入经营范围,对中心镇已征用收储的土地,办妥权证手续后注入镇投融资平台,将位于中心镇的部门闲置资产在处理好利益关系后划拨给镇投融资平台,加快存量资产确权,增强投融资能力。县政府对中心镇投融资平台融资担保给予支持。鼓励中心镇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投资和运营,破解建设资金短缺的难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强镇扩权是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强化便民服务措施的重要载体,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县级机关各部门和各中心镇要充分认识强镇扩权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县培育和加快中心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协调,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强镇扩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推进。县级机关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充分放权,并加强业务培训,提供工作指导,重视行政审批的监管。各中心镇要主动协调,承接到位,制订便捷高效的运作机制、规范严格的管理机制、有责可查的责任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扩权改革推进机制,确保扩权事项规范高效运行。
(三)强化督查考核。要加强对县级机关部门行政审批权下放和中心镇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情况的监管。县纪委(监察局)要把中心镇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部门服务基层情况作为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县培育和加快中心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强镇扩权工作的考核,相关工作列入县级机关部门和中心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附件:1.经济管理事项扩权目录(18项)
2.社会管理事项扩权目录(12项)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4日印发
附件下载:126(附件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