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各直属学校、中心学校、初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法用法,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4月-12月在全县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推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全面构建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法治教育平台,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使全县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各学校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积极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将法治教育内容渗透到思想品德课、政治课等学科教学中,使所有在校学生能得到基本的法治教育。各学校要重视法治课教师队伍的培养,组织教师系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学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在岗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治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高法治课教师授课能力及专业水平。
(二)抓好青少年重点内容学法。突出抓好青少年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的不同需求,学习宣传有关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法律,重点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其它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他们充分认识法律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三)丰富学校法治实践活动。各学校要坚持课堂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根据自身特点,精心设计载体,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通过法治征文、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漫画比赛、法治文艺演出、模拟法庭、法治主题班会、法治夏令营等形式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要依托法院、检察院、公安派出所、看守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机构,开辟校外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参与中增长法律知识,增强守法意识。
(四)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到2015年6月底前,全县中小学校要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等政法部门的优秀干警中重新选聘配齐法治副校长,进一步健全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加强师生法治教育,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方面的作用。各法治副校长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配合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协助学校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五)加强校园文化阵地建设。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采用墙报、板报、校报等形式开辟法治宣传园地,广泛宣传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建立法治宣传栏,设置普法公益宣传牌、张贴遵法守法提示标语等,有条件的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学校电视、校园网、微博、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各学校要建立健全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各项制度,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积极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依法治校系列创建活动,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师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把“法律进学校”作为学校“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主动与学校对接,密切配合学校工作,确保“法律进学校”活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
(二)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法律进学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要指定专人负责,动员和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参与,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法律进学校”活动取得预期实效。
(三)加强指导,及时总结。各乡镇(街道)普法办、司法所、中心学校要对辖区各学校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强检查指导,善于发现典型,培育先进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各学校要把“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典型经验于12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县教体局和县普法办。县普法办联系人:林相灯,电话:86024074,电子邮箱:xcsfjxjk@163.com;县教体局联系人:赵忠敏,电话:86039931,电子邮箱:xcjykz@163.com.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法用法,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4月-12月在全县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推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全面构建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法治教育平台,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使全县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各学校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积极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将法治教育内容渗透到思想品德课、政治课等学科教学中,使所有在校学生能得到基本的法治教育。各学校要重视法治课教师队伍的培养,组织教师系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学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在岗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治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高法治课教师授课能力及专业水平。
(二)抓好青少年重点内容学法。突出抓好青少年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的不同需求,学习宣传有关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法律,重点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其它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他们充分认识法律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三)丰富学校法治实践活动。各学校要坚持课堂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根据自身特点,精心设计载体,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通过法治征文、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漫画比赛、法治文艺演出、模拟法庭、法治主题班会、法治夏令营等形式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要依托法院、检察院、公安派出所、看守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机构,开辟校外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参与中增长法律知识,增强守法意识。
(四)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到2015年6月底前,全县中小学校要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等政法部门的优秀干警中重新选聘配齐法治副校长,进一步健全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加强师生法治教育,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方面的作用。各法治副校长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配合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协助学校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五)加强校园文化阵地建设。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采用墙报、板报、校报等形式开辟法治宣传园地,广泛宣传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建立法治宣传栏,设置普法公益宣传牌、张贴遵法守法提示标语等,有条件的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学校电视、校园网、微博、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各学校要建立健全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各项制度,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积极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依法治校系列创建活动,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师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把“法律进学校”作为学校“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主动与学校对接,密切配合学校工作,确保“法律进学校”活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
(二)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法律进学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要指定专人负责,动员和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参与,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法律进学校”活动取得预期实效。
(三)加强指导,及时总结。各乡镇(街道)普法办、司法所、中心学校要对辖区各学校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强检查指导,善于发现典型,培育先进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各学校要把“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典型经验于12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县教体局和县普法办。县普法办联系人:林相灯,电话:86024074,电子邮箱:xcsfjxjk@163.com;县教体局联系人:赵忠敏,电话:86039931,电子邮箱:xcjykz@163.com.
新昌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昌县教体局 新昌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