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拟安排2014年“机器换人”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资金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浙江省工业有效投资考核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浙江省工业投资和“机器换人”技术改造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浙工投办〔2014〕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工业投资和“机器换人”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4]94号)文件,下达我县2013年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工业投资和“机器换人”考核奖励资金110万元。经县经信局、县财政局专题研究,拟奖励给列入2014年市级及以上“机器换人”重点项目企业(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上大企业及下属子公司除外);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对绍兴市产业升级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4年度 “机器换人”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绍市产升投〔2014〕2号)和《关于下达2014年度绍兴市“机器换人”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绍市产升投〔2014〕4号))申报的项目进行联合审查,根据审查情况,拟对浙江恒通机械有限公司、新昌县双菱汽车轴承有限公司、浙江中柴机器有限公司、浙江新昌三瑞香雪冲业有限公司、绍兴康可胶囊有限公司、浙江康立自控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汉纳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集铸锻有限公司、新昌县华鹰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浙江益立胶囊有限公司、浙江陀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天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万盾制冷配件有限公司、浙江景加源机械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给予奖励。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专项资金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30日-4月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符合事实、有据可查。
联系方式:县经信局86241110、86038287
县财政局86022731、86024427
新昌县经信局 新昌县财政局
2015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