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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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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

通   知

 

各村:

为切实巩固“清三河”整治成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要求,经镜岭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彻底清除河道内各类垃圾、漂浮物、障碍物及河岸各类垃圾、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有效解决垃圾河治理中摸排不够到位、治理质量不够高、长效管理不够落实等突出问题,实现河道水环境常态整洁、美观,并凝聚人心营造强大的治水氛围,为今年“五水共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时间

2015年3月中旬至6月30日

三、整治内容

1.彻底清除垃圾。做到河道内无垃圾、病死动物、水葫芦等漂浮物,河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无垃圾、病死动物。

2.彻底清除河障。做到河道内无违法拦河坝、限养区网箱、围栏养殖设施等障碍物;河道内无明显淤积。

3.彻底拆除违障。结合“三改一拆”全面拆除河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的新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4.全面落实长效。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做到河道长效保洁。

四、实施步骤

1.全面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

组建镜岭镇“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村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各村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力求在最大范围内进行全面发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责任分解,明确时间、目标和要求。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百日攻坚行动,做好党员干部表率,带动企业、群众参与,着力营造良好的治水氛围。

2.全面踏河普查阶段(4月15日前)

镜岭镇将组建专业河道普查队伍,实地踏勘区域内每一条河道(包括农村小沟、小渠、池塘),全面摸清每一条河道的现状及污染源情况,全面建立“一河一档”,每一条河道调查情况需经“河长”、河道普查组组长分别签字,切实做到区域内摸排不留“盲河”、死角。要严格按照省“三河”界定标准,正确判定河道问题属性,全面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并在镇、村两级分别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全面深化治理阶段(6月30日前)

集中力量打好深化垃圾河治理“歼灭战”,在治理过程中,注重与企业、村民的联动整治,注重与村庄环境整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的联动整治。要在5月15日前,全面完成河道及两侧各10米范围内的垃圾、漂浮物、违法拦河坝、限养区网箱、围栏养殖设施等的清理工作;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河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新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作。

4.全面验收阶段(7月31日前)

严格按照省市县“三河”治理验收标准,做好验收工作。7月10日前,各村要全面迎接镇级“深化垃圾河治理”验收工作,将逐村、逐河进行验收,每条河道一张验收表,验收情况需经验收组组长、“河长”、片长分别签字。 7月20日前,要全面完成县级验收,要求抽验比例在50%以上,验收情况在镇、村两级政务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7月31日前,市水城办将组织开展市级抽查验收工作,验收方式以实地查看和走访群众、听取意见为主,查阅资料为辅。

5.全面长效管理阶段(常态化)

在4月15日前,进一步建立健全河道沿岸垃圾收集处理及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做到每条河道都有“河长”和“保洁员”,设置规范的“河长”公示牌,建立保洁、巡查和监管机制。其中,镇级“河长”要一周一巡查、村级“河长”要一天一巡查,“保洁员”要常态化保洁,并认真做好日志记录。切实做到“垃圾河”深化治理一条,成效巩固一条。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精干力量,提供强有力的人、财、物保障与支持。

2.强化工作督导。为推进“深化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各片片长、联系村干部要认真担负起河道整治督导员的职责,全过程参与、督导各村组织开展垃圾河整治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把质量、进度关,充分发挥好“督导员”、“推动员”的作用。

3.严格督查考核。镇河道整治领导小组要督查指导各村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每周督查、结合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制定平时督查方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暗访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限期督办。

4.营造舆论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加强氛围营造;充分讲清“垃圾河”成因、危害及治理的必要性,力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更多的村民成为村庄的主人、治水的主体,让治水工作形成最广泛的共识。

 

 

 

 

 

 

中共镜岭镇党委 

镜岭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4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治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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