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地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浙司[2015]65号)和赵光君厅长在相关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县局研究制定了《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律师事务所贯彻执行情况,请于10月底前上报县局。
附: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
新昌县司法局
2015年8月5日
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广大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诚信执业,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新昌经济社会发展、法治新昌和平安新昌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加强律师管理工作,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新昌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浙司[2015]65号)和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要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总书记在浙江调研时提出的“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的要求,不断增强“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使命意识,以打造“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目标,教育引导律师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为建设法治新昌、“两美”新昌、平安新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总体目标,结合新昌律师队伍建设实际,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目标任务,着重要抓好六项活动。
(一)进行一次动员和大讨论。各律师事务所要尽快就律师队伍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进行一次动员,动员所内律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一次以“两拥护”“三坚持”为主题的大讨论,进一步深化认识开展依法治国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机遇意识,自觉将自己的价值追求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切实当好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践行者。
(二)开展一次爱国主义主题教育。通过组织律师看望抗战老兵、参观回山会师革命旧址、梁柏台烈士纪念碑等形式,开展“铭记历史,珍惜和平,振兴中华”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提升我县广大律师的爱国情怀。
(三)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和学习交流。组织律师学习、讨论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处罚情况及周边省市律师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适时组织律师外出学习交流,学习外地优秀律师事务所建设、档案管理、业务发展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管理模式,更新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管理理念及拓展业务思路。通过参观、学习、讨论、对照检查,进一步端正律师执业理念,促进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四)开展一次律师诚信执业承诺。组织全县执业律师签订诚信执业承诺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两拥护”(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三坚持”(坚持依法执业、坚持诚信执业、坚持规范执业),并接受公众监督。
(五)开展一次岗位练兵活动。组织青年律师参加司法行政系统岗位练兵活动,通过拓展训练、应急演练、课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律师服务法治建设的思考,提高青年律师纪律意识,提升律师队伍凝聚力。
(六)开展一次办案质量评查活动。成立由7家律师事务所主任组成的律师业务案卷质量评查委员会,在县司法局的统一组织下,对全县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业务案卷质量评查,案卷评查结果记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任责任。全县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将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作为各律师事务所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律师事务所主任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所开展教育情况亲自抓、负总责。所内律师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推进落实教育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县司法局将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总结、提炼活动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作为年底律师事务所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统筹兼顾。在律师队伍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要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学习讨论、整改落实要同步开展,队伍建设、业务发展要同步推进,执业的公信力、群众的满意率要同步提升,最大限度地把教育活动的成效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