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政发〔2016〕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县政府确定霞客古道新昌段、新昌古驿铺(关岭驿铺、侯王庙、小石佛驿铺)、下宅村南区公立道南学校、侵华日军碉堡群(鹭鸶岗碉堡、曹州碉堡)、旧坞村吴氏宗祠等5处8点为第七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新昌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