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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16〕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切实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打响“学在新昌”品牌,经研究,决定成立澄潭中学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李 宁
副组长:王仲林
成 员:赵国平(县府办主任)
梁军锋(县府办副主任)
胡力强(县编委办主任)
金泽昀(县信访局局长)
李一峰(县发改局局长)
邵继红(县教体局局长)
李辛甫(县人民政府督学)
裘国挺 (县公安局政委)
蔡春秋(县民政局局长)
求国安(县财政局局长)
孙晓维(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俞剑锋(县国土局局长)
张欣良(县建设局局长)
陈国兴(县审计局局长)
吕国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林勇(县质监局局长)
何春萍(县公管办主任)
徐东林(县高新园区管委会主任)
王国军(澄潭镇党委书记)
潘学军(澄潭中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邵继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谢立民、李辛甫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陈 新、杨挺生、章林晓、潘国芳、石德灿、潘学军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政策指导组、人员分流组、清产核资组、社会维稳组5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梁军锋
成员:王国军、谢立民、李辛甫
职责:负责相关会议的筹备,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负责各个环节、相关手续审批的督查。
2.政策指导组
组长:李一峰
成员:吕周杨、李辛甫、王明灿、杨小凡、陈剑斌、石德灿
职责:做好澄潭中学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的政策指导,负责体制改革方案报批及相关材料的把关、修改和审定。
3.人员分流组
组长:邵继红
成员:陈 新、杨挺生、丁柏元、潘学军
职责:负责对澄潭中学教职工及相关人员的核对审定,负责制订教职工名册,制订教职工分流方案,做好人员的分流工作。
4.清产核资组
组长:求国安
成员:谢立民、陈利勇、章林晓、潘国芳、章政、丁伯云、张孝芹
职责:做好澄潭中学产权的界定与确认,负责澄潭中学清产核资,负责资产审核确认和资产评估,提出现有债务化解方案和后勤社会化回购的处置办法,提出国有资产转让方案,并组织实施。
5.社会维稳组
组长:金泽昀
成员:王国军、刘伯青、丁柏元、单 晓
职责:做好澄潭中学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过程中的维护稳定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