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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昌县拔茅中学体艺楼新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昌县拔茅中学: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新昌县拔茅中学体艺楼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核,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
项目选址位于新昌县拔茅中学东北角小台地区域,用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新建二层体艺楼一幢,建筑占地约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50平方米,并完善相应的道路、挡土坎、绿化、排污、排水等附属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在下阶段进一步明确。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1343万元以内,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
新昌县国土局《关于新昌县拔茅中学体艺楼新建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新土预字〔2016〕9号);新昌县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624201600004号);关于新昌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新环核〔2016〕5号)。
五、经济及社会效益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发展阳光体育、艺术教育的政策,能大大改善拔茅中学体艺设施总量不足、功能不配套的局面,为在校师生提供舒适的教育场所。因此,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节能、环保、消防、安全及其它
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消防 “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建筑节能按规范实施。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