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同意调整新昌县城东实验学校
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的批复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变更新昌县城东实验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该项目经新发改审〔2016〕106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议书,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新昌县城东实验学校的批复》(新政复〔2016〕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主体由新昌县教育体育局调整为新昌县城东实验学校,其余内容不变。
希你局做好工作衔接,督促新昌县城东实验学校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项目顺利报批和实施 。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