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政办发〔2018〕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新昌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昌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37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加快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17〕58号)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自2011年以来,我县连续实施两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办学条件不断优化,内涵发展不断提升,学前教育工作取得了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全县共有65所幼儿园,在园幼儿11903人,学前三年入园率96.48%,在等级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比例96.43%。但是,我县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整体发展水平还不够高,优质资源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还依然存在,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有待进一步拓展;非在编幼儿教师收入待遇相对偏低,幼儿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相对薄弱;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占比偏低,政府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迫切需要继续发力、补齐短板。
二、指导思想
实施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第三轮行动计划,是巩固第一轮和第二轮行动计划成果、高标准普及学前教育,是努力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好园的重要保障,是实现新昌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举措。要深刻认识实施第三轮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履职尽责,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切实补好学前教育短板,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坚持公益普惠。推进公办民办并举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注重科学规划。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重点完善城区学前教育资源合理布点,全面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全体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实现高标准的普及教育,提供更广泛的公平教育。
强化机制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推动内涵发展。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内涵建设,在建设资源、改善条件的同时,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三、目标任务
科学调整配置全县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城区幼儿园建设,形成布局结构合理、管理体制完善、师资队伍优化、保教质量优良的学前教育体系。到2020年,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100%,省等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达100%,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达90%以上。
按标准配足配齐幼儿园保教人员,专任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92%,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100%,教师持证率达95%。公办幼儿教师比例达到30%以上,100%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办教师配备达到“3+X”标准。
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更加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更加完善,幼儿园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幼儿园课程模式全面建立,幼儿园办园水平显著提高。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趋势、人口流动以及“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人口增加等因素,制订出台我县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的布点。重点实施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中心镇、园区所属区域的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快推进城东实验幼儿园、梅渚镇中心幼儿园、城南乡中心幼儿园、江北幼儿园新建工程,启动城北片、大明市片、南岩片、大市聚镇、澄潭镇区域范围幼儿园的规划布点和动工建设,抓好机关幼儿园迁扩建工程。全面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保障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由教育行政部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力争到2020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1所,新增学位384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