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8年,萧山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防控事故风险、深化宣教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现就2018年度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一般事故控制情况
2018年,全区发生各类事故377起,死亡79人,受伤341人,与2017年同期(事故460起,死亡114人,受伤423人)相比,事故起数减少83起、下降18.04%,死亡人数减少35人、下降30.70%,受伤人数减少82人、下降19.39%。
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8起,死亡9人,同比下降20%和18.18%,未发生生产经营性亡人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未突破市政府考核指标。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领域发生事故369起,死亡70人,受伤341人,同比分别下降17.82%、31.37%、19.39%,死亡人数低于市政府考核指标(74人)5.4个百分点。
水上交通领域未发生事故。
(二)较大事故控制情况
1-12月,全区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事故主要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工矿商贸领域。1-12月,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18.18%,总体态势平稳。从时段看,春节后企业陆续复工和夏季高温时段是事故易发期,2月、3月集中发生4起事故,7月、8月发生2起事故,分别占事故数的50%和25%。从类型看,高处坠落事故发生3起,占事故数的37.5%,物体打击类、有限空间类、机械伤害类、墙体倒塌类和特种设备类事故各发生1起。从致害因素看,大多为操作人员“低级错误”,特别是建筑施工领域高处坠落的现象比较突出,此外事故企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生产经营过程中起重吊装、高空作业、施工用电等管理不规范,设施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规程不熟悉,应急处置不力,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
(二)道路交通领域。2018年,全区道路交通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7.82%、31.37%和19.39%,防控成效明显,但事故亡人数仍为全市各区县之首。从事故时间看,7-9时、17-18时是事故最为集中发生的时间段。从事故发生的地点看,县道以上的公路占事故发生量的75%。从事故发生原因看,驾驶人超速行驶、超载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突出,货车驾驶人驾驶车辆超载行驶,在路口转弯时未确保安全而盲目行驶;电动车驾驶人违法载人,侵占机动车道、逆向骑行、在路段上随意变道,路口未按信号灯规定通行;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横过公路,路口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等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从肇事车辆类型看,货运车辆、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多,占事故总量的近7成,其次为小型客车。
(三)水上交通领域。2018年以来,我区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的安全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有力,已连续64个月实现事故零发生。
(四)生产经营性火灾领域。2018年,全区共发生未亡人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14起。其中,电器类火灾较多,共46起,占总起数的40.35%;自燃类火灾33起,占总起数的28.95%;生产作业类火灾13起,占总起数的11.40%;用火不慎、吸烟类火灾15起,占总起数的13.16%,其他类火灾7起,占总起数的6.14%。发生火灾的单位,大部分对消防安全重视不足,生产经营现场管理较为混乱,安全制度没有落到实处,电气线路老化不定期维护保养,且存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走过场、消防设施不足、消防通道不畅等安全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春节过后,各生产经营单位将陆续复产复工,客货运输仍处高峰,全国“两会”也将召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守安全红线,落实安全责任,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地,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强化责任落实。一是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要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落实部门属地责任。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监管现状都要摸清底数、心中有数。属地镇街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安全生产防控措施,做好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尽责。三是落实企业全员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做好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法定培训工作,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升隐患整改和事故防控能力。
(二)严抓监督管理。一是深化安全检查。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做好节后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十大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前期专项行动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继续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着力点,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清除隐患,防控事故。二是强化隐患整治。要紧盯前期发现的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和安全风险点,坚决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新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整治清单和时间表,坚决落实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要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三是强化监督执法。要切实加强对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后复产安全保障措施。对存在事故隐患必须坚持“零容忍”,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必须停业或停产整顿;对无故拖延、屡督不改的企业,采取果断措施,严厉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领域。要突出抓好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交通运输领域,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春运车船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营,严防超速、超员、超载以及疲劳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消防领域,要深入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大型商场、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力度,严防高层建筑、“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高风险场所失控漏管。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深化建筑模板和外脚手架工程安全整治,打击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特种设备领域,要开展以锅炉、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电梯设备等为重点监督检查,推动隐患自查自改自治、风险自查自辨自控。危险化学品领域,要督促企业制定好复产复工方案,开展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烟花爆竹领域,要严格执行《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加强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水上交通、教育、卫生、寄递、物流、农机、渔业、旅游、电力、通信、民爆器材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安全专项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备勤工作,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强化政府应急资源和重点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要严格执行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杭州市萧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
2018年,萧山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防控事故风险、深化宣教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现就2018年度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一般事故控制情况
2018年,全区发生各类事故377起,死亡79人,受伤341人,与2017年同期(事故460起,死亡114人,受伤423人)相比,事故起数减少83起、下降18.04%,死亡人数减少35人、下降30.70%,受伤人数减少82人、下降19.39%。
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8起,死亡9人,同比下降20%和18.18%,未发生生产经营性亡人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未突破市政府考核指标。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领域发生事故369起,死亡70人,受伤341人,同比分别下降17.82%、31.37%、19.39%,死亡人数低于市政府考核指标(74人)5.4个百分点。
水上交通领域未发生事故。
(二)较大事故控制情况
1-12月,全区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事故主要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工矿商贸领域。1-12月,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18.18%,总体态势平稳。从时段看,春节后企业陆续复工和夏季高温时段是事故易发期,2月、3月集中发生4起事故,7月、8月发生2起事故,分别占事故数的50%和25%。从类型看,高处坠落事故发生3起,占事故数的37.5%,物体打击类、有限空间类、机械伤害类、墙体倒塌类和特种设备类事故各发生1起。从致害因素看,大多为操作人员“低级错误”,特别是建筑施工领域高处坠落的现象比较突出,此外事故企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生产经营过程中起重吊装、高空作业、施工用电等管理不规范,设施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规程不熟悉,应急处置不力,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
(二)道路交通领域。2018年,全区道路交通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7.82%、31.37%和19.39%,防控成效明显,但事故亡人数仍为全市各区县之首。从事故时间看,7-9时、17-18时是事故最为集中发生的时间段。从事故发生的地点看,县道以上的公路占事故发生量的75%。从事故发生原因看,驾驶人超速行驶、超载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突出,货车驾驶人驾驶车辆超载行驶,在路口转弯时未确保安全而盲目行驶;电动车驾驶人违法载人,侵占机动车道、逆向骑行、在路段上随意变道,路口未按信号灯规定通行;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横过公路,路口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等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从肇事车辆类型看,货运车辆、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多,占事故总量的近7成,其次为小型客车。
(三)水上交通领域。2018年以来,我区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的安全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有力,已连续64个月实现事故零发生。
(四)生产经营性火灾领域。2018年,全区共发生未亡人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14起。其中,电器类火灾较多,共46起,占总起数的40.35%;自燃类火灾33起,占总起数的28.95%;生产作业类火灾13起,占总起数的11.40%;用火不慎、吸烟类火灾15起,占总起数的13.16%,其他类火灾7起,占总起数的6.14%。发生火灾的单位,大部分对消防安全重视不足,生产经营现场管理较为混乱,安全制度没有落到实处,电气线路老化不定期维护保养,且存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走过场、消防设施不足、消防通道不畅等安全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春节过后,各生产经营单位将陆续复产复工,客货运输仍处高峰,全国“两会”也将召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守安全红线,落实安全责任,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地,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强化责任落实。一是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要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落实部门属地责任。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监管现状都要摸清底数、心中有数。属地镇街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安全生产防控措施,做好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尽责。三是落实企业全员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做好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法定培训工作,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升隐患整改和事故防控能力。
(二)严抓监督管理。一是深化安全检查。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做好节后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十大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前期专项行动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继续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着力点,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清除隐患,防控事故。二是强化隐患整治。要紧盯前期发现的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和安全风险点,坚决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新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整治清单和时间表,坚决落实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要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三是强化监督执法。要切实加强对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后复产安全保障措施。对存在事故隐患必须坚持“零容忍”,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必须停业或停产整顿;对无故拖延、屡督不改的企业,采取果断措施,严厉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领域。要突出抓好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交通运输领域,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春运车船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营,严防超速、超员、超载以及疲劳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消防领域,要深入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大型商场、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力度,严防高层建筑、“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高风险场所失控漏管。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深化建筑模板和外脚手架工程安全整治,打击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特种设备领域,要开展以锅炉、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电梯设备等为重点监督检查,推动隐患自查自改自治、风险自查自辨自控。危险化学品领域,要督促企业制定好复产复工方案,开展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烟花爆竹领域,要严格执行《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加强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水上交通、教育、卫生、寄递、物流、农机、渔业、旅游、电力、通信、民爆器材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安全专项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备勤工作,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强化政府应急资源和重点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要严格执行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杭州市萧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