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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9-03-21 萧山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春节过后,各生产经营单位将陆续复产复工,为彻底消除春节停歇业期间出现的安全隐患,切实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镇街(场)、平台及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本辖区和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客货运输仍处高峰、春节后企业陆续复产复工等因素,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强化监督管理,切实抓好复产复工安全
一要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复产复工安全监管。各镇街(场)、平台及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企业复产复工安全。危险化学品方面,要督促企业在复工前严格开展岗前培训教育,分析开车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采取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待复产装置涉及的所有设备、管道以及水、电、气等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排查,由企业分管技术、生产、安全的负责人对生产装置是否具备安全开车条件进行确认,防止因供电、供水、供气等影响企业正常复工。烟花爆竹方面,要严格管控烟花爆竹销售、仓储和燃放,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批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各零售经营点的核定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对春节后未销售完超过平时储存限量的烟花爆竹,按照相关规定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非煤矿山方面,要督促做好各类设施设备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停产期间形成的事故隐患,重点要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和发生变动的人员复产前安全技能培训。工贸行业方面,要督促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加强“三场所三企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建筑施工方面,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停、复工安全制度等规定,督促各类工程和建设项目落实复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消防方面,要继续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出租房和三合一等单位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特种设备方面,要加强对企业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检验,防止带病运行。
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教育、卫生、寄递、物流、农机、渔业、旅游、电力、通信、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要强化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企业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的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各企业要对节后回原岗位工作的其他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和再培训;要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再教育,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引导员工尽快从节日的放松状态转入到正常的工作状态;对员工因“假日综合症”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要加以预防和控制,减少因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要加强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验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安全复产复工方案,及时组织开展一次复产复工前事故隐患自查自改,重点突出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消防安全、危化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检查,紧盯排查发现的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和安全风险点,坚决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应急值守,有效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各单位要健全预报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和通报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备勤工作,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强化政府应急资源和重点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镇街(场)、平台及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落实及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镇街(场)、平台及行业主管部门于2月20日前报送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落实情况(区安委办联系人:韩天虹,联系电话82669920,邮箱329318616@qq.com)。
 
 
                               杭州市萧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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