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城区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心(辅导)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萧山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萧山区民办学校年检办法(试行)>的通知》,现将开展2018年度萧山区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检对象为2018年6月30日前经萧山区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
2.年检程序和时间按照<萧山区民办学校年检办法(试行)>实行。民办学校于2019年3月31日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市萧山区)”(http://hzxs.zjzwfw.gov.cn/),在“社会组织审批”模块填写并上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年度工作报告书》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营利性登记的民办学校,提交的材料为年度工作总结、办学许可证年检情况申报表、学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各一份。
4.民办学校对本校上一年度办学情况开展自查时,注意提前完成2018年度财务审计,上缴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向属地城区教育管理中心或中心(辅导)学校报送纸质年检材料时,请使用透明文件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