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5年12月15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工业强省、工业强市的决策部署,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信东风唤不回的决心,大力实施“四创四强”工程,加快推进工业强县,“奋战二三五,跻身一梯队”,力争到2020年,全县规上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达到1000亿元和200亿元,年均增长13%和14%,工业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均达到50%以上,成为全省创新强县,进入全省工业综合评价前30强,现提出如下意见:
1.推动兴起工业强县建设的热潮。深入开展向周辞美、赖振元、卢国平同志学习创业创新精神活动,大力宣传新时代涌现出的创业创新先进典型,实施新生代企业家成长工程,掀起新一轮发展工业的热潮。开展“双带双走”(带着感情走企业,带着问题走企业)活动,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全县领导干部“重点聚焦工业,一切为了工业,服务围绕工业”。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全社会尊重企业家这一社会最稀缺的资源,形成关心工业、支持工业发展光荣,损坏环境、阻扰发展可耻的良好氛围。
2.集中财力支持工业强县。2016年县财政性工业扶持资金在原有基础上增加50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培育、先进装备改造、科技创新、人才引培等;县政府发起建立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基金,吸收国有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县财政首期出资5000万元。今后每年用于工业强县专项扶持资金增速不低于地方当年财政收入增速。
3.实施强企工程。开展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集合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资源加大支持力度。每年选择2-3家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由县政府与其开展战略合作,支持其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推行产业基金+龙头企业+专业配套企业的发展模式,带动配套企业转型。对符合年实缴税金超亿元、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其中两项的龙头企业(集团),授予该企业家“经济发展功臣”荣誉称号,奖励海景别墅式企业总部用房一套。对工业纳税超千万元企业(集团),授予该企业家“经济发展杰出人才”荣誉称号,并奖励企业“人才绿卡”若干张。
4.推动大众创业。加大对创办工业企业的支持,三年内建立3万平方米科技孵化器和10万平方米加速器,搭建创新创业平台。落实小微企业税费减免政策,对新办工业企业(含个转企)当年计税销售达到100万元且实缴税金5万元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鼓励科技人员、大学生等创客主体携带科技项目在象山创业,经认定给予50万元内的创业基金和免费工作场地支持,特殊项目最高可达300万元。建立500万元科技金融风险池,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5.扩大有效投资。实施项目中心制,加大项目推进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制造”,对普通技改项目、“机器换人”项目、零土地技改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项目等,经认定按设备(技术)实际投资额给予4%—10%补助,最高500万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总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重大项目,产业基金予以优先支持,最高可达总投资额的25%。对通过准入评审的工业项目,在项目用地符合两规前提下,实行限时供地,最长不超过3个月;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前提下,工业企业厂区范围内容积率、厂房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限制,绿地率不再设定下限指标限制。
6.突破工业招商。加强对招商工作的领导,建立重大招商项目县级领导全程领衔服务机制,对外来投资经营者做到“有事即办、急事快办、特事特办、难事帮办”。加强专业招商力量配备,探索建立市场化的招商激励考核机制,整合设立北京、上海、广东三地招商联络处。支持经济开发区建立创投基金,加强区域营销策划,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实行招商线索有奖征集,重点涉企部门纳入招商考核,营造全民招商氛围。
7.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每年安排38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程(技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管理等建设。加大对企业研发机构支持力度,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加强科研成果转化的支持,每年评选有一定技术含量、市场占有率的“象山县十大新产品”。本地优质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属于首台(套)产品(设备)的,优先采购,在政府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优先选择,支持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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