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精神,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争速,依据《象山县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象政发〔2009〕148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加强标后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组织机构,创新管理模式
(一)成立象山县建设工程标后管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监委、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资局、县建管局、县公共资源交管办、县水务集团、县城投集团、县交通集团、县旅游集团、县工投集团等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标后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公共资源交管办。
(二)标后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汇总标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每月不定期牵头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抽查;现场指导施工中出现的难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串标围标及施工企业挂靠、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标后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三)县监委负责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招标人履职、廉洁情况实施监察。
(四)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动态跟踪检查。严厉查处串标围标及中标后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严厉查处中标后随意更换关键岗位人员情况。每月进行标后检查不少于6次。标后管理情况统一录入宁波市相应行业的信用信息系统。
(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应加强竣工决算的监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工程结算、决算审核或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及时向标后管理办公室报备。对审减数额较大、疑点较多的项目,应作为重点监督对象。
(六)建立标后管理报告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于每月28日向标后管理办公室报告本行业标后管理情况。标后管理办公室每两个月汇总标后管理情况并予以通报。
(七)开通标后管理举报电话,举报电话设在县公共资源交管办,落实专人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开举报电话,供相关人员及时反映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制,规范项目管理
(一)招标人是标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对工程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分包、质量、安全、进度以及投资控制等情况履行全面的管理职能。严格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支付工人工资。
(二)招标人应强化合同履约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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