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解决我县人才的住房问题,根据《关于建立“人才绿卡”制度进一步做好人才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象政办发〔2013〕158号)精神,现就持“人才绿卡”人才房租补贴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持卡人才本人和配偶无住房且暂时无力购房的,可申请房租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持A卡人才每户每月2000元,持B卡人才每户每月1000元;如果是单身的,补贴标准减半;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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