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规范全县租赁场地经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遏制企业主欠薪逃匿事件的发生,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租赁场地经营企业工资支付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全县范围内所有租赁场地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
二、操作流程:企业财会人员要及时提醒企业主按月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并按《会计法》相关规定,对工资支付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形成书面工资支付报表,在确认书(附件1)上签名后于每月25日前向企业所属镇乡(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报送,各中队在每月30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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