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会、商会、各类企业以及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企业联合会《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宁波市“双爱”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甬人社发[2012]416号)精神,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职工体面劳动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企业兴则经济兴,职工稳则社会稳。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旨在引导广大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建共享,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职工体面劳动、有尊严生活。这对构建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良好局面,推动建设“平安象山”、“和谐象山”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企业与职工利益“双维护”原则,推动广大企业关爱职工,实现“六有”:劳动有合同、工资有增长、五险有保障、生产有安全、管理有民主、精神有关怀;引导广大职工热爱企业,做到“六要”:工作要敬业、技能要提高、经营要关心、纪律要遵守、维权要理性、身心要健康。
三、主要内容
(一)企业关爱职工
1.劳动有合同。企业要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规范劳动合同内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事项,提高劳动合同质量。小微企业要积极采用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切实解决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的问题。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100%,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0%以上。
2.工资有增长。企业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和加班工资,杜绝恶意欠薪行为。严格遵守最低工资制度规定,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努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已建工会企业要100%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小微企业应当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确保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同步增长。
3.五险有保障。企业应当履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自行申报、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职工参保率达到100%。有条件的企业要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商业保险等补充保险。
4.生产有安全。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排查和治理生产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治理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强化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改善劳动条件,认真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每年安排一次体检,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积极参与“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保持“零增长”。
5.管理有民主。企业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注重培养发展优秀职工入党。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企业群团组织建设。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依法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厂务公开,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规范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平等协商确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制度在公有制企业实现全覆盖,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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