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创新型紧缺型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县委[2010]18号)和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宁波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甬人社发〔2012〕1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象山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按照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体地位的要求,通过建立象山县技能大师工室,创新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积极作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县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企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技能大师工作室是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潜力型以上企业为依托,或采用校企合作形式,由我县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办,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
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具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能工巧匠。目标:在2012年,建立2家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15年,力争在全县建立8家县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职责任务
象山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要立足企业、面向行业,承担以下职责与任务:
(一)攻关: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
(二)传艺: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研发: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研究开发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
(四)交流: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
四、申报条件
建立象山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大师:由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荣获浙江省首席技师、全国技术能手、宁波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宁波市首席工人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担当技能大师,所领办的工作室拥有一支三名以上高技能人才团队。
(二)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一间30平方米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有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三)有项目: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和认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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