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创新团队的建设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着力发挥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在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特制定《象山县创新人才团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执行。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象山县创新人才团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引进和培育创新型人才团队,对于集聚创新要素、转化创新成果、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提升我县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创新人才团队是指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核心,以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目标任务,依托一定的平台和项目,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人才群体。为加快创新型人才团队这一引才引智平台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创新型紧缺型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县重点建设的创新人才团队
1.以规模企业技术研发、高新技术应用和工业设计为重点,以高新企业产品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为主体的县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人才团队。
2.以知识创新和成果转化为重点,以科研院所、医疗卫生和教育机构为主体,全面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县级重点科技创新人才团队。
3.以社会科学研究和文化信息创意为重点,以特色工艺产业、文化信息创意产业和文艺团体为主体的县级重点文化创新人才团队。
第三条 申报条件
1.团队能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研究方向与我县重点发展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紧密结合。
2.团队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具有较强的创新思想、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充分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领导团队开展工作。一个团队一般只设一名带头人。同一团队带头人不得申请两个及以上创新人才团队。
3.团队具备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团队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年龄和梯队结构。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原则上都要求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方向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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