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功能区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2019年宁波市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5日
2019年宁波市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宁波市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宁波市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切实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生产企业主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覆盖原则
统筹兼顾,实现全部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从区域方面,要覆盖全市所有行政区;从项目方面,要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主要安全性项目;从食品品种方面,要覆盖我市已取得许可证的所有食品类别。
(二)坚持靶向性原则
点面结合,在全覆盖原则基础上,突出对重点食品、重点企业的抽检力度。一是加强对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瓶(桶)装饮用水、酱腌菜、白酒、水产制品、年糕等重点食品的抽检;二是重点跟踪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三是加强对风险分级C、D级生产企业的抽检。
(三)坚持专常互补的原则
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既往抽检、节令热销、舆情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结合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做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
三、工作任务
2019年宁波市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计划由市本级监督抽检任务和各区县(市)局、各功能区分局(以下简称“各县级局”)组织实施的抽检任务两部分组成。
(一)市本级监督抽检任务
1、根据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的原则,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实施,计划抽检4331批次,包括重点企业监督抽检(含上年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重点食品监督抽检和节令食品专项抽检等,涵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等28大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2、抽检产品的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测方法、判定原则以及抽样方法、基数和数量,遵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以及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标准的规定执行。
(二)由各县级局组织实施的抽检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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