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直属机构、基层质监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要求深刻吸取吉林“6.3”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的批示精神,根据宁波市质监局《转发省质监局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甬质特函〔2013〕32号)及象山县政府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立即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象政办发〔2013〕112号)的文件要求,为严厉打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中的各类非法行为,确保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力争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持续保持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稳定向好,决定立即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解决我县特种设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力争不发生一般事故,确保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
1. 涉氨制冷企业使用的压力容器等制冷设备;
2. 商场医院、商务楼宇、住宅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
3.针织漂染、鱼粉加工和纸箱等行业使用的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等设备;
4.食品加工、洗衣洗涤等行业使用的小型立式锅炉;
5.针织加工、小型机械行业使用的“土制升降机”。
三、排查整治时间和方式
专项行动从2013年6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
采取督促企业自查、网上巡查和分行业领域现场监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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