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工作潜能,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和进取意识,推进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
此实施办法的考核对象为街道机关区管干部以下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机关聘用人员(天水劳动服务实业总公司签订人员、社区服务中心签订人员、广场服务公司人员、佳骏劳务公司派遣人员、区级部门下派人员),不含返聘人员、后勤人员、武林广场电工、服务外包人员、两所一队(派出所、市场监督所、天水街道综合执法队)自聘人员。
个别情况说明:新进街道工作不满三个月的不参加季度考核,新进街道工作不满六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纳入专项周转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和借调至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由实际工作所属主管部门出具考核意见;遇人员调整,日常考核以被考核对象实际在岗时间长的条线为准;遇跨条线工作人员,以条线分管领导协商打分为准;年度考核以实际在岗半年以上的条线为准进行测评;请产假、长病假的,请假期间遇日常考核的不纳入考核人员范围,请假超过半年的不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以党政(建)、民生、平安、城管、经济、管委会(武林广场管理委员会、杭州南宋御街中北创意街区管理委员会)六大工作条线进行,考核条线综合执行力、协作力、创新力和工作整体情况、重点工作等完成情况;
(二)年度内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重点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过程中所展现的担当精神、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实际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式
采取日常(季度)基础考核、年终考核、分管领导考核、主要领导考核、重点工作附加分5块内容分别量化,综合计分排名的方式进行。
(一)分值设置
1、分值上限:基础分值上限为100分,重点工作附加分值上限为5分。
2、基础分组成:日常考核分为60分、年度考核分为30分、分管领导考核分5分、主要领导考核分5分。
3、分管领导考核分:由分管领导对管理条线人员个人全年工作表现进行年度综合评价,满分5分。
4、主要领导考核分:由街道主要领导对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全年工作表现进行年度综合评价,满分5分。
5、重点工作附加分:区对街道布置的重点任务、街道制定并实施的重点工作及各类先进。各项内容权重由党工委统一设置,年末提出加分建议并讨论研究。
(二)分类考核
A、日常考核基础分
1、考核时间:原则上每季度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周各条线需按要求完成日常(季度)基础考核。
2、考核方式: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对考核对象以无记名方式测评,评价考核对象的季度工作表现及工作实绩。
对条线人员测评及权重:
?分管领导对条线人员(除科室长)分档测评(30%,多个分管领导的,取平均值);
?科室长(科级领导干部,下同)对条线人员(除科室长)分档测评(30%,多个科室长的,取平均值);
?条线人员(除科室长)相互分档测评(40%)。
对科室长测评及权重:
?主要领导(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人大工委主任)对全体科室长分档测评(20%)
?区管领导对全体科室长分档测评(20%);
?全体社区书记、公共服务站长对全体科室长分档测评(10%);
④全体科室长相互分档测评(50%)。
3、考核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4、测评各等次名额设定:
?六大条线人员中优秀等次名额按人数的10%计算(四舍五入),合格及以下等次总数不少于1名。良好、不合格等次不限名额,如打不合格,应在测评表内说明理由;
?科室长优秀等次名额按条线平均1人计算,合格及以下等次总数不少于1名,良好、不合格等次不限名额,如打不合格,应在测评表内说明理由。
5、等次赋分:优秀(100分),良好(90分),合格(80分),不合格(50分);不评等次的被测评人员视同为合格等次,该票计80分。
6、计分办法:
个人季度得分=
Σ(优秀/良好/合格(弃权)/不合格)得票数*(100/90/80/50)
总票数
7、具体执行:
由人事干部核准被测评人员名单并发放样表至条线,分管领导牵头开展条线季度测评。表格收齐后交至街道人事干部处,并由考评工作小组测算分值。
B、年终考核(四季度考核)
1、考核时间:春节前(具体时间由党工委日程安排确定)。
2、参加人员:街道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各社区书记、公共服务站站长。
3、考核方式:召开民主测评大会,以互评的形式对全体考核对象测定现实表现。
4、考核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5、测评各等次名额设定:
全体人员中优秀等次名额不得超过10人,合格及以下等次总数不少于6名。良好、不合格等次不限名额,如打不合格,应在测评表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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