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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鸣街道社区居委会创先争优评选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居委会职能,保障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职,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任务,激发社区居委会委员参与社区治理创新的热情,通过互看互学互评,努力建设创新型、品牌型的社区居委会和骨干队伍,特制订创先争优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各社区居委会;
(二)各社区居委会本土委员。
二、评选内容:
(一)社区居委会:
1、完善居民议事协商制度,社区重大事项及时召开恳谈会听取居民意见建议;定期组织召开居民骨干会议,听取收集居民意见建议,及时向社区党委反映;
2、推进居民自治,提升社区居委会的自治能力建设,实行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有成功案例;
3、活动项目化,定期组织居民开展各类自治活动,制定活动方案,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形式,可以独立打造适合本社区居民的活动品牌;
4、积极投入“当文明潮人、做守潮卫士”行动,协调处理居民纠纷,做好重点人员走访稳控工作,做到重点敏感时期“零非访”;
5、率先承担上级试点、创新工作,并有一定的推进成效;
6、每年牵头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不少于4件。
(二)居委会本土委员:
1、为人公道热心,工作认真主动,严于律己,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新能力,各项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
2、参与社区重大事件、项目活动中表现突出(如:物业选聘、业委会组建、突发事件等),工作中不计得失,社区及居民有需要及时到位妥善处置;
3、切实发挥网格专员作用,做好居民走访联系工作,争做居民知心人,做到社情民意早知道,重大事件早上报,矛盾问题早解决,在街道139工作平台积极上报有效信息并协助处理;
4、动态掌握居民信息,结合社区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居民信息档案,按时汇总输入各类信息;
5、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通过各类途径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带头建立各类社团,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
(三)优秀民生实事项目
1、项目实施对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创建和谐社区有重要意义;
2、项目实施执行民主协商等相关工作程序,推进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并落实长效管理举措;
3、注重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项目推进,厉行节约,能多方筹措资金;
4、项目在街道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创新性,影响力大,居民评价高。
三、评选及奖励:
采用半年度和年度评先评优相结合,通过社区上报特色创新工作、社区居委会推优、互学互看等形式,评选若干优秀社区居委会、先进社区居委会本土委员和优秀民生实事项目等。
(一)优秀社区居委会
每半年由各社区居委会上报牵头主抓的重点及特色创新工作,社会事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两代表一委员”、辖区居民、共建单位等层面代表组成互看互学活动小组,通过实地踏勘、听取介绍、查看相关资料、了解居民感受度等方式,综合评选出优秀居委会2个,每个奖励5000元(重点奖励本土委员)。
(二)先进社区居委会本土委员
结合实际工作表现,每半年由各社区党委、居委会联合推荐1名本土委员,由街道党工委审定,每人奖励800元。
(三)优秀民生实事项目
每年年终由各社区居委会上报牵头主抓的民生实事项目,街道党工委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取得的实际成效等方面,评选优秀民生实事项目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社区居委会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
四、其他:
各社区、街道各科室(部门)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从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调动工作积极性、推进社区治理创新、争创“双美潮鸣”的高度重视和做好评选工作。
本办法从2016年1月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