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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街道打造杭州市最清洁街道
考核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打造杭州市最清洁街道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街巷清洁度,提高数字城管及时处置率,维护辖区市容市貌,保障辖区食品安全。根据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本综合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考核方式
按照“属地包干”原则,重点加强对辖区一、二类街巷全路段及周边大环境和单元楼道保洁检查考核,加强对辖区市容市貌、食品安全、生态绿化、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考核,加强对数字城管、城管联系站、各类抄告及时规范处置的检查考核,加强对辖区违法建筑、非法广告、再生资源流动收购人员“三统一”等工作检查考核,确保辖区最清洁打造工作不留盲区,实现最清洁打造工作的全覆盖。
(一)随机检查。按照随机抽查的原则,每个工作日对辖区街巷分类保洁、市容市貌、数字城管联系站、食品安全、生态绿化、爱国卫生、违法建筑、非法广告、再生资源流动收购人员“三统一”等情况进行检查,每周确保全覆盖辖区一次。
(二)重点检查。实行节假日、双休日、早午晚间等时段
的重点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评分统计、形成文档保存。并及时将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以抄告单形式抄告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检查考核情况每周通报统计,每月进行排名。
(三)专项督查。市长公开电话、市区领导督办、市民投诉的相关问题未能在规定期限整改解决的按标准扣分;新闻媒体曝光、区级以上检查失分、重大活动保障不力等经确认有责的相关问题按标准扣分;对已抄告相关问题整改不力、影响恶劣的按标准扣分。
二、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原则上由街道最清洁打造工作监委会和街道最清洁打造工作监督组成员承担。其中,街道最清洁打造工作督查组负责辖区相关工作的日常巡查。
三、检查考核
(一)评分标准。根据《下城区街巷保洁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和《天水街道最清洁打造工作暂行规定》要求制定(详见附件)。
(二)计分方法。街道保洁检查考核计分以市、区和街道检查两部分成绩相结合。凡在市、区检查中失分按70%计,在街道巡查中失分按30%计,若当日市、区未检查到的单位,按街道平均扣分计入市、区检查扣分值中,若各社区均未检查到,?以满分计入该项分值中去。两项合计为考核成绩。市、区领导检查、通报、批评按上述计分方法一并计入考核成绩。其它项目以市、区及街道检查中查处问题数及扣分情况计分。
1、月度考核得分=(100-(月度检查巡查考核扣分 )
2、月度检查巡查考核扣分 =(市、区检查扣分×70%)+(街道巡查扣分×30%)
12 |
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得分累计数 |
年终结合成绩以各分值工作的全年成绩按各自的权重比例计入综合成绩得?最终成绩。
(三)成绩计算。
(四)年度奖励。街道最清洁打造工作年度奖励设一、二、三等奖和达标奖,奖金额度由街道最清洁打造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最清洁打造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
本细则为街道最清洁打造工作暂行规定之补充,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街道最清洁打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天水街道最清洁打造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二○○九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考核细则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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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城区天水街道党政办 2009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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