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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办〔2009〕13号
关于印发《天水街道预防和控制
甲型H1N1流感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科室:
《天水街道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工作预案》经充分讨论完善,已制订完成,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甲型H1N1流感 预防控制 预案 通知
抄送:区政府办、区卫生局。
杭州市下城区天水街道党政办 2009年6月10日印发
共印50份
天水街道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
工作预案
第一部分 总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区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要求,以预防和控制疫情为中心,依靠科学、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确保天水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甲型H1N1防治知识,增强全社会防范甲型H1N1流感的意识,提高城区公共卫生水平,落实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措施和应急处理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控制和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
(二)统一指挥,属地管理
甲型H1N1流感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街道和社区对本辖区的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
(三)快速反应,科学防治
建立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要依靠科学,积极探索,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对甲型H1N1流感实施科学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要在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减少疫情对全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影响。
三、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水地区范围内涉及传染性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和控制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目标
确保传染性甲型H1N1流感在天水地区不发生大规模流行,确保天水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第二部分 组织体系
一、组织领导体系
街道和社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传染性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切实加强领导。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天水街道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常态管理,由街道分管领导负责;进入应急状态后,发生疫情时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民政、城管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党政办、城管科、民政科、综治科及派出所、医院、工商所负责人,爱卫办和社区主任参加,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天水地区传染性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完成区 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疫情防治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协调解决疫情防治工作中条块之间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疫情防治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进行;解决疫区人员生活必需。
2、宣传联络组:负责辖区疫情防治宣传工作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建立辖区新闻和信息联络网,保证宣传渠道畅通;做好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内外联络、文件制发、值班管理等工作;编印工作简报,汇报动态和报表统计。
3、防治工作小组: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负责辖区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和治疗等工作;对辖区各类疫情进行处理和督查;做好疫点的封锁管理;及时报告疫情的动态和相关情况;做好本地区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物资、消毒品和防护用品的有效储备。
4、督查组:对上级布置的任务和街道决策的落实进行督查和指导,督促检查各项物资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
1、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
2、做好预防,疫情疫情的物资储备及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辖区疫情防治宣传工作。
4、负责内外联络、文件制发、值班管理等工作。
5、负责编印简报,工作动态和报表统计。
6、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城管科
1、负责对辖区内疫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组织指导疫区和疫点隔离消毒等控制措施和人群预防工作。
3、组织开展疫情健康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提供疾病防治宣传资料和咨询服务。
4、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5、协助做好留验观察点生活垃圾的消毒、收集、清运工作。
6、备好第5条所需的各类防治疫情用品,做好公厕、垃圾房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民政科
1、协助做好甲型H1N1流感患者及可疑人员遗体处理和丧葬的管理工作。
2、加强对敬老院,老年人活动室等单位的管理,落实清洁卫生,消毒和空气流通等各项预防措施。
3、做好传染病疫情处理特困人群的生活照顾工作。
4、做好外来人员及疑似病人的救助管理工作。
5、组织和处理社会救助、捐助活动。
6、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四)财经科
1、加强商场、市场的卫生监督指导,宣传有关卫生防病知识,加强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落实公用品预防消毒措施。
2、根据行业特点和职责,配合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协助落实行业预防控制措施,督促旅馆饭店做好入住旅店的来杭、返杭人员健康申报登记工作,并做好观察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社区责任医师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加强本部门、本系统的传染病防治和报告及来杭、返杭人员的管理。
4、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五)综治科(派出所)
1、协助做好疫情点、疫区的隔离封锁和强制隔离工作,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做好强制措施工作。
2、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疫情及时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外来人口登记管理工作。
3、做好辖区单位的联络、通报和指导工作,帮助辖区单位做好疫情防治工作。
4、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六)文化站
1、加强对舞厅、图书馆、桥牌室、健身房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卫生管理,积极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及时报告疫情。
2、加强对舞厅、图书馆、桥牌室、健身房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落实通风换气、公用品消毒等措施。
3、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七)社区
1、协助各相关部门,做好本社区的相关各类工作。
2、构建社区预警系统。
各社区成立社区责任医生、社区卫生助理员、楼道及辖区单位义务报病员组成的三级报病预警系统,并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各社区指定疫情防治监督员,形成覆盖社区,以监测为重点的群控群防队伍,建立起全辖区统一指挥,社区快速反应的预警机制,有效开展社区防治工作。
3、形成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要利用各种宣传资源,以新闻媒体,卫生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主体,文化教育等部门以及学校、社区、医院及单位为网络,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治的宣传。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组织开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科普知识的宣传,使群众了解甲型H1N1流感的特征和正确的预防方法,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4、明确爱国卫生职责
贯彻实施《杭州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和市民群众的职责义务,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要加大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消灭卫生死角,做好消毒工作,从源头上防治各类传染病的传播。
5、实行来杭、返杭人员健康检测
各社区应重点做好在甲型H1N1流感病例发生地区务工、经商、就学等来杭、返杭人员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康申报登记制度,填写《下城区甲型H1N1流感一般接触者观察档案》,并做好连续14天的随访,每天测量体温,了解健康状况,并做好观察记录。若发现被观察者有发烧、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通知被观察者到有呼吸专科门诊的医院就诊;同时通知社区责任医师,并做好异常情况记录。社区责任医师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填写《下城区甲型H1N1流感一般接触者异常情况处理记录》进行追踪观察,必要时报告区疾控中心应急小组和区卫生局的应急小分队。凡来杭、返杭人员实施登记观察的,应填写《下城区甲型H1N1流感社区防治外来人员统计表》,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还须填写《下城区甲型H1N1流感一般接触者观察档案日报表》,并于当日14时前报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总后于当日15时前报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局。
第三部分 疫情分级及疫情警报的应急响应
一、疫情报告及应急程序启动
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按规定立即报告区卫生局,等候区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确认和指示。区长决定启动应急程序后,成立街道、社区防治指挥部,形成防控网络。
二、组织领导
1、街道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天水地区疫情的处理。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采取会议形式或文件形式进行通报情况和部署防治工作。
2、根据街道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四个工作组进入运转状态。
3、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防治工作。
三、主要措施
有效落实疫情防治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控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预防控制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深化人本化服务。
1、完善各项制度。强化24小时值班,做好疫情上报和区情下达的例会制度。
2、强化预警监督。不断深化群防群控体系,对发热病人等可疑病人加强监测和管理,对来自疫情病例发生地区的来杭、返杭人员实行健康检测。
3、处置疑似病例。做好对疑似病人,医学观察病人进行有效处置,隔离控制。
4、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发放公开信和倡议书,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宣传队,开通社区咨询电话,积极开展疫情防治教育和社区健康教育讲座,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5、深化人本化服务。对需求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开展慈善应急救助行动,从物质,精神两方面对隔离区内的居民进行双重关怀。
6、搞好环境卫生。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改善社区环境卫生面貌,对重点部位和单位开展必要的消毒。
四、特别应急
1、特别应急程序启动时领导机构的设立
接到区委、区政府特别应急程序启动通知时,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自动生成,其余组成人员不变。
2、特别应急控制措施
1继续强化落实预警疫情措施。
2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采取相应的特别控制措施。
下城区人民政府天水街道办事处
二○○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