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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下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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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城住建〔2015〕17号

 

 

关于印发《2015年下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建委文件精神,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现将《2015年下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科室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5年下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15年3月16日

 

 

2015年下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市建委和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住建部“12.29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行动,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促进2015年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安全:继续以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重点,不断深化重大危险源防控,着重加强大型建筑机械设备、高大模板、悬挑外架、深基坑、工地防火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违法建设、违规操作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行为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无相应证书,非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确保全区建设系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受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质量:以落实各方主体工程质量责任为重点,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载体,大力推进“质量强区”战略,配合市建委做好“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突出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质量,开展住宅和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严控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鼓励和扶持企业创优夺杯,优质精品工程比例稳步增长,提升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三)文明施工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督促建筑工地落实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措施,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推行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创建标准化样板工地数量稳步提升。进一步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积极完成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年度任务,确保建筑工地实现“六个百分百”。

三、工作措施

(一)推行执法监督程序化,加大监管力度

1.强化目标责任管理。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定期召开工程监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通过责令整改、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现场与市场联动等手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开展层级督查工作,严格目标责任制跟踪考核。

2.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和制度。贯彻执行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修订《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启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统一平台建设,推进监管信息系统整合。加大质量安全监督中抽查、巡查比重,确保“三位一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法监督模式有效落实。

3.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与服务。实行日常监管情况定期通报讲评制度,督促各方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执法监督程序,体现重点工程在工程管理方面的表率作用。完善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同联动,共同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4.构建市区两级监督联动长效机制。执行《关于做好市级审批和管理权限下放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严肃监督工作程序和纪律,强化业务培训,做好市级权限下放的属地监管工作,确保市级权限下放后运行有序。

(二)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守住安全“底线”

5.深入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开展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和高大支模架事故为重点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确保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持有序,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并按照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每月25日前将本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我局。

6.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交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以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根据市建委出台的建设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管理意见,推广使用门式脚手架、承插式脚手架、碗扣式脚手架等工具式脚手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撑体系禁止使用钢管扣件脚手架,并逐步淘汰落后工艺。进一步规范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搭设、使用、验收及拆除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提高模板工程施工质量,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7.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按照《杭州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深入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督促所有施工企业按照标准化要求组织施工,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标化样板工地的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和项目争先创优,50%工地应达到区级标化样板工地标准,20%工地达到市级标化样板工地标准。

8.加强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管理。进一步发挥物联网管理平台作用,实现政府部门、施工企业、施工现场三级平台联动,将全区监督建筑工地纳入监控平台实现统一监管。启用建设工程项目数据库,进一步扩展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系统的建设应用,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监督管理的工程全部安装施工现场可视化管理系统,塔吊必须安装塔吊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并实现与管理部门数据对接。施工现场工程可视化管理系统安装及使用情况作为参评市级标准化样板工地、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的必备条件之一,并作为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9.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各项管理方式方法。与市总站建立起重机械产权备案信息库,督促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对起重机械拆装单位的资质、人员资格、拆装方案以及拆装实施、日常维保、检测等加强管理,确保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继续推广应用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全面推行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司机管理与维保管理,逐步消除非特种作业人员擅自操作施工升降机现象,杜绝施工升降机因误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突出质量“生命线”地位,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10.大力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根据《杭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施工质量治理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进一步加大协调、推进力度,落实督查、例会、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强化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全力保障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顺利推进。二是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三是加强质量通病防治。总结《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与防治导则》执行情况,出台《杭州市市政道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督促建设责任主体加强质量预先控制,提高工程质量满意度。

11.扎实推进质量强区工作。根据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安排,积极推进质量强区工作,以鲁班奖、钱江杯、西湖杯及各级政府质量奖为载体,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工程质量创优,通过市场与现场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激励机制。全年申报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1项,争创“西湖杯”工程2项,结构优质工程2项。鼓励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争创政府质量奖,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12.加强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组织开展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应用第三方检测、7天混凝土早期强度推定质量等手段,加大对混凝土砂石等原材料的抽检力度,督促企业提高商品混凝土质量。

13.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加强市政道路工程的巡查、抽查,加大对路面弯沉、沥青厚度、压实度等道路主控项目以及水泥稳定层、三渣、沥青拌和料等材料的抽样检测力度,督促施工企业制订符合项目实际的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做好影响道路质量关键环节的影像留存,切实提高市政道路工程质量。

14.积极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严肃竣工验收前的分户检验程序,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全面落实永久性责任标牌制度,督促企业重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严格按照《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落实工程质量信访投诉处理的企业主体责任,处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积极做好工程质量投诉的接待、处理、信息反馈及质量问题分析工作,完善工程质量事故查处通报制度,加大对相关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处罚力度,及时曝光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责任追究。

(四)高度重视文明施工,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

15.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扬尘整治。全面贯彻《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采取最严厉的监管措施,深入开展建设工地扬尘整治。一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提升监管实效,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二是畅通投诉举报途径。通过公开投诉受理电话、网站信箱等途径接受市民群众投诉建议,及时核查处理。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坚持现场执法和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开展非现场抽查,对扬尘治理工作落实不力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扬尘问题严重的在建项目和企业要采取通报曝光,行政处罚、信用扣分、两场联动等方式严肃处理,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减少施工扬尘的环境污染。四是完成《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

16.全面推行扬尘控制标准化管理。根据文明施工政府令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市区建筑工地必须落实扬尘控制标准化管理,做到扬尘控制五项100%:一是建筑工地使用围挡封闭,并定期清洁;二是施工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进行封闭;三是对施工场地主要通道、物料堆场进行混凝土硬化;四是对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砂土进行网布覆盖或使用抑尘剂;五是在工地大门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出场。加大监管查处力度,除信用扣分、依法处罚外,通过诚信监管平台曝光。

17.积极应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减少工地扬尘污染。一是应用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在辖区全部在建工地推广应用车辆自动冲洗设备,解决施工现场车辆冲洗不净等扬尘污染难题。二是试点应用塔吊喷淋和抑尘剂降尘。参评市级标准化样板工地的建设项目和一定规模以上的新开工项目试点使用塔吊喷淋,鼓励在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上使用抑尘剂降尘,减少裸露土方的扬尘污染。三是推进预拌砂浆应用。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发挥建设部门管理合力,推广湿拌砂浆应用,从源头减少工地扬尘。四是加快工程渣土资源化再生利用课题研究,选择适合项目进行渣土资源再生利用试点,减少工地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建筑垃圾化废为宝,循环利用。

18.落实全国卫生城市复评迎检工作。根据市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指挥部工作部署,布置落实建筑工地复评迎检工作,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复评迎检工作中不失责任分。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围挡、生活区、厕所环境卫生和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认真落实整改,提升建筑工地卫生环境。加强对建筑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卫生知识宣传,提高从业人员防护意识。

(五)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协会积极性,形成管理合力

19.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控的支持作用。一是与区安监局联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隐患查处力度;二是与区环保分局组织开展建设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三是与区爱卫办、区文明办联合开展建设爱国卫生、文明指数测评专项检查,做好施工现场除“四害”和“五小设施”管理工作;四是鼓励企业参加协会组织的从业人员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完善作业人员分类培训考核制度,夯实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基础。

 

 

 

 

 

 

 

 

 

 

 

 

 

 

 


抄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政府办、区安委办。

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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