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全体乡干部: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2008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乡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多干事、干实事的良好工作氛围,按照"强化机制、提高效能"的原则,全面、公开、公正的评价干部,完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激励机制,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乡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实行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公开。
(二)坚持一票否决制。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信访工作、为民办实事项目、经济发展项目、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工作实行扣完设定分值。
(三)坚持分层考核。实行主要领导、办公室主任(片长)、乡一般干部的工作分三个层次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
乡机关全体干部(不包括勤杂人员)。
三、考核组织
建立俞源乡督查考核领导小组,方国全同志任组长,涂永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王华好、曹浩、张向葵、项世平、陶志和、兰伟雅、朱松等同志组成。由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和村镇建设办等相关机构提供考核资料,再由党政办统一汇总。
四、考核内容
本考核办法分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月考核分为岗位目标考核、综合治理、信访、计划生育、工作纪律考核;年度考核主要包括月度考核、考试核查、民主评议等。月考核采用百分制,月岗位考核按照各自的考核办法分别进行考核;年度考核设定基础分值100分。
考核奖金系数核定标准:下杨一、下杨二、俞源、吴宅、凡岭脚5个村的系数为1.10;由1人驻二村的系数为1.05;其余村的系数为1.00。
考核实施步骤:先由每个乡干部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和党委、政府及工作片布置的工作任务,提出年度和月度岗位目标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班子成员岗位工作目标在乡公开栏内公示,其他乡干部岗位工作目标,在乡干部会议上公示。每月月末,乡考核组根据各乡干部岗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考核。年终,乡班子成员及专职办公室成员参加乡村干部评议考核;驻村干部到所驻村进行述职,接受村干部、村民代表的评议考核;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以县情、乡情、村情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闭卷考试。年终,乡党委对乡干部全年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审定并上报。乡班子成员在此考核基础上,对所分管的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另行考核。
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工作出色,群众信任度高确定为优秀或称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较差,考核得分排名末位且群众评议"不称职"等次达25%以上的,一般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年度工作目标完成较差,考核得分排名末位且群众评议"不称职"等次达30%以上的干部,一般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五、考核办法
考核主要分联片和办公室二块工作进行。不联村办公室成员按照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工作,年终考核得分按照一般乡干部的工作考核平均得分(不包括个人综合素质分),实行倒扣分。驻村干部85%按驻村工作考核得分,15%按个人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六、全体乡干部个人综合素质考核15分。
1、全体乡干部联评3分;
2、办公室主任、片长评定各3分(不联片的由办公室主任评定);
3、乡主要领导综合评价6分。
七、联片驻村工作实绩85分
(一)计划生育20分。
按计划生育考核办法执行。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0分。
1、当月治安案件超过3起,超一起扣1分;
2、因不掌握情况,不及时处理,发生群体性械斗、闹事,每起扣5分;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死亡1人次、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每起扣5分;
4、未经村调解直接上报的民事纠纷每例扣1分;
5、有重大治安情况不上报出现一起扣2分;
6、联村干部不重视、村级组织网络不健全、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每年少于2次的扣2分。
(三)农民健康工程5分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缴情况,按时收缴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达到或超过上年收缴率的得3分,差1%,扣0.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2、农民健康体检完成80%得2分。差1%,扣0.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四)信访工作10分
1、对未解决的民事、治安纠纷、土地、山林管理、计划生育、工程项目发包、财务、村务等工作不满引起上访的,发现情况不及时报告每起扣2分,排查不化解矛盾的每起扣2.5分,排查不报告情况和化解矛盾的又出现上访的每起扣5分。
2、县级群访的每起扣2分,市级每起扣3分,省级及以上的扣6分(以县信访局反馈为准)。
(五)为民办实事项目和经济发展项目20分
按完成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和经济发展项目,按比例得分,具体项目由村研究上报后,经乡党委、政府审核后下文。
(六)森林防火工作10分
(1)在火险等级四级以上天气,发现一次野外违章用火(以林业部门反馈为准),扣0.5分;
(2)辖区内发生森林火警的,每次扣1分;
(3)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烧毁森林面积15-99亩、100-299亩、300-499亩的,相应的每次分别扣2分、4分和6分。
(4)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烧毁森林面积500亩以上的,每次扣8分。
(七)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10分
1、每出现一例村班子成员受到党纪处分的扣2分;
2、村两委关系不协调的扣1分;
3、未完成乡党委下达各村的党员发展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任务的扣2分;
4、坚持每月党员学习日制度,一年内不少于四次组织党员观看电化教育,并有记录,每少一次扣1.5分;
5、建设工程项目、经济特产承包等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发现一起未公开招投标的扣2分;
6、党费需经自报公议,分上半年、下半年各上交一次,未按时上交扣0.5分。
7、不按上级有关规定公布本村村务收支的每次扣1分,公开内容、程序不规范一次扣1分;
8、村级班子年度目标责任、承诺不公开扣1分;
9、不及时公开救灾救济款发放情况一次扣1分;
10、农民宅基地审批情况不公开扣1分;
11、国家任务和各种上交款收缴情况不公开扣1分。
八、不联村办公室人员工作考核
1、党政综合办人员的考核办法。
(1)忠于职守,做好办公室人员的值班工作。
本办公室人员要做好值班和会议筹备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重要情况不报告或不通知造成一定后果的,每次倒扣1分。做到有事请假,无故离岗发现一次倒扣3分。
(2)做好收文、发文、文件传阅、归档等工作。
发现在收文、发文、文件传阅、归档等各项工作,出现一例差错倒扣2分。
(3)做好农村合作医疗进度统计工作。
(4)做好来客招待服务和卫生工作。
对外来人员做到礼貌用语,办事公道,因工作需要在本乡食堂就餐要做好招待。出现一例差错倒扣1分。
(5)做好本办公室的各种报表和信息宣传工作。
办公室各种该上报的报表、资料未能及时上报县有关综合部门,对乡工作考核产生影响的,每次倒扣5分。对外信息、宣传工作,投稿全年不少于12篇,欠一篇倒扣1分。
2、财政人员的考核办法。
(一)乡财政报帐会计
(1)、完成县局下达的收入包干基数。确保预算内、外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年终滚存无赤字。
如收入不查对、汇拢不及时,致使完不成任务,而影响到县府对我乡的年终考核,每欠1%倒扣0.5分。
(2)、按规定按时报帐,确保乡财政备用金能正常运转。与乡镇财政管理中心衔接好工作,规范手续,规范各种报销凭证。因备用资金不能运转,影响整个工作,又无正当理由,每次倒扣0.5分。
(3)、按月与乡镇财政管理中心,县各部门下达的经济指标相核对。因核对错误、人为造成少收现象,在年度内又无法调整的,每损失一万元倒扣2分。
(4)、与有关村、各项目资金按期核清帐务。拨各村资金分期分批由报帐会计统一向管理中心结帐,无差错。因工作关系造成资金流失,又无法自纠的,每损失一万元,倒扣2分。
(5)、按照年终总决算,对全乡的预算内、外资金,各账套、银行及各往来资金进行一次大清理,对应拨未拨、漏拨、漏收、重付等应及时自查自纠,无差错。
如核对不实,错过追款时效,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除应负相应的责任以外,每次倒扣2分。
(6)、保管使用好乡财政收款收据,做到不遗失、不漏账。
如遗失收据或钱账不符,除负相应的责任以外,每差错一联,倒扣0.5分。
(7)、及时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事项,办理及时无差错。如工作拖延,错过时机,影响乡财政运转的每次倒扣2分。
(二)乡出纳
(1)日清月计,无差错。如出现差错且不能自查自纠的每次倒扣3分。
(2)财务公开工作,收到管理中心报表10日内做好财务公开工作(节假日顺延),每欠一个月倒扣2分。
(3)按月与银行对好账。每欠一个月对账倒扣2分。
(4)及时办理党委、政府交办事项。办理及时无差错。如工作拖延,影响整个工作运转,又无正当理由的,每次倒扣3分。
3、计生办人员(计划生育专干、服务员)考核办法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熟悉业务,扎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有事请假,无故离岗的发现一次扣3分。
(2)按时召开例会,及时上报报表,做到按时上报,无差错。迟报、差错一次扣0.5分。
(3)认真开展卫计服务员、育龄妇女培训工作,记录完整齐全。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4)做好计划生育随访、生育全过程管理工作,随访率达100%,记录及时、准确、清楚、完整。达不到要求扣1分。
(5)计生档案资料收集管理,齐全完整,无遗失。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6)认真做好"三查"工作。"三查"工作准确率达95%以上,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7)药具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药具发放及时。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8)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达到县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扣0.5分。
(9)认真抓好计划生育队伍、阵地建设,信息掌握及时。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0.5分。
(10)计生专干、服务员计划生育率考核,按联系片乡干部的平均得分。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轮岗交流、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干部,列为诫勉谈话对象。乡班子成员的诫勉谈话,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其他人员诫勉谈话由乡党委负责。受诫勉谈话人员扣发3个月奖,并视情况予以调整岗位或交流。
本考核办法自下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俞源乡月度考核办法)
中共俞源乡委员会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抄送:武义县委组织部、县劳动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