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直属学校(单位)、街道教育办公室、乡镇中心小学、城区三所小学、三所公办幼儿园:
2007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根据金华市教育局(金市教综[ 2008]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200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2008年暑假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校(单位)遵照执行。
一、中学定于 2008年6月29日至30日举行期末考试,小学定于6月26日—30日举行期末考试(考试具体安排见县教研室通知)。7月3日上午举行休业式,下午开始放暑假。教职工于8月25日回校报到,26日至30日安排教师集中学习、师德教育、集体备课等工作。学生于8月31日交费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幼儿园放假、开学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
二、各校要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工作。考试内容要符合素质教育要求,要体现新课程改革精神。要严肃考风考纪,及时进行教学质量分析,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三、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维护正常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初中和高中段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升学(招生)任务。严禁乱办班、乱招生、乱收费。
四、继续贯彻执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暑假期间,各类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补课、辅导、上新课,不得采取推迟放假或提前报到等形式变相上课。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县教育局将严肃查处。各校要严格控制学生暑假作业总量,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暑假作业。各校应根据实际,按照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一些科技、艺术、家政、体育、社会综合实践等方面健康有益的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各校要组织好家访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学期结束之际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家访,客观公正的向家长通报学生素质发展的情况。高中段学校则进行有重点的家访。尤其是那些特困家庭学生、患重病学生以及低保家庭学生要进行重点家访,确保他们完成学业,建立和谐的师生、家校关系。
六、放假离校前,各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假期要注意旅行、交通、游泳和饮食等方面的安全。尤其要把防止交通、中毒和溺水事故作为暑假安全教育工作的重点来抓,要教育学生不得在没有成年人陪护的情况下外出或游泳。同时各校要用“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要求家长做好假期子女的思想教育和安全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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