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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义县城市社区共驻共建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06-06 武义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街道、度假区),县直属各部门:

  经县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武义县城市社区共驻共建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义县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29日

 

武义县城市社区共驻共建实施办法

  为推动我县城市社区与驻社区单位共驻共建,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特制定武义县城市社区共驻共建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联创共建活动,切实增强共建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驻于社区、关心社区、建设社区”的观念,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整合和利用,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创共建的良好态势,不断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夯实社区工作基础,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层次、多领域开展共驻共建活动。

  2、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组织调整为补充的原则,合理安排调配共驻共建活动的驻区单位,发挥最佳共建效益。

  3、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共建单位委托社区承办相关事项同时,给予社区相应职权,拨付必要的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减轻社区负担。

  三、主要内容和任务

  积极与社区建立共建关系,参与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开展行之有效的共建活动。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组织联网,构建整体联动的区域化党组织体系。建立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积极参加由社区党组织召集的社区党建成员代表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共同研究事关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每个社区都要在年底前建立共建委员会,便于组织、协调、开展社区共建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驻社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在职机关党员等,要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和党建活动。涉及到驻社区单位评先选优、选拔任用、交流干部等,相关部门应事先听取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意见。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把条块单位的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为推进社区服务与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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