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三届县纪委四次全会和局党委年度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清楚、分工负责、工作落实,现就武义县水务局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明确如下:
一、局党委书记、局长:胡伟中
(一)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二)对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三)对重点工程的资金管理负总责。
(四)对局财务管理和人事管理负总责。
(五)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制审计工作。
(六)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二、副局长:李天荣
对分管业务科室、基层单位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并对以下专项工作负责:
(一)组织对防洪抗旱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山塘水库工程、水文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的领导与管理。在项目立项、招标、资金拨付、安全生产、项目验收等程序上落实制度,规范程序,诚信管理,监管到位,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招标文件审批。
(二)加强防汛防台、抗震救灾、大联动、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落实制度规定。
(三)组织对分管单位的政风行风和行政效能建设,指导分管业务工作的政务信息公开,负责处置涉及分管工作范围内市民的投诉事项。
(四)指导、督促分管业务科室、职能站所和联系的水管单位坚持廉政制度,跟踪检查、分析了解廉政情况,处理、纠正不良问题,落实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
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少鹏
对分管业务科室、基层单位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并对以下专项工作负责:
(一)组织对河道堤防等项目建设的领导与管理,在项目立项、招标、资金审批、安全管理、项目验收等程序上落实制度,规范程序,诚信管理,确保安全。
(二)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水资源费、水保费收缴等工作的管理,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三)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四)积极协调、及时处置各类信访事项,抓好本单位维稳工作。
(五)组织对分管单位的政风行风、行政效能建设。指导分管业务工作的党、政务信息公开,负责处置涉及分管工作范围内市民的投诉事项。
(六)指导、督促分管业务科室、职能站所和联系的水管单位坚持廉政制度,跟踪检查、分析了解廉政情况,处理、纠正不良问题,落实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
四、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文雄
对分管业务科室、基层单位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并对以下专项工作负责:
(一)组织对城乡引供水、小水电站新建(扩建)等项目建设的领导与管理,在项目立项、招标、资金拨付、安全管理、项目验收等程序上落实制度,规范程序,诚信管理,确保安全。
(二)加强水务局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执行制度规定,检查指导工作,牵头水务建设工程和行政管理(设施、消防、车辆等)的安全工作。
(三)组织对分管工作、单位的政风行风、行政效能建设。指导分管业务工作的党、政务信息公开,负责处置涉及分管工作范围内市民的投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