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托幼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县妇保院:
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应按相关程序重新办理。现将2016年度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单位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本县范围内经教育部门批准开设的托幼机构。2014年及2015年已取得《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书》的托幼机构,本次需重新评审发证。
二、评审标准: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评审时间:2016年10月。
四、评审程序:
(一)县妇幼保健院向各托幼机构发送《武义县2016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单位评审自评表》及《托幼机构基本情况表》。
(二)各托幼机构对照《武义县2016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单位评审自评表》的内容开展自评,自评成绩“合格”的托幼机构,于10月14日前将评审材料上报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初审。上报的评审材料包括:
1.武义县2016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审申请书。
2.经自评打分的《武义县2016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单位评审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