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治理非法行医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改善市容市貌,保障群众生命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依法查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二)依法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三)依法查处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用于无照经营的行为。
(四)依法查处出租房屋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五)依法查处经营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
(六)依法查处违法采购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
(七)依法查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违法向非法行医者提供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
二、职责分工
(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是依照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发布户外非法行医广告、招牌、灯箱的行为予以查处,依法追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责任。二是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查处非法行医者的无照经营行为,并对知道或应当知道非法行医者无照经营仍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三是依照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查处经营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采购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违法向非法行医者提供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
(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无行医资格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公安部门:一是协助排查非法行医人员的身份信息。二是查处出租房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三是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
(四)城管部门:查处占用道路无照设摊行医行为,对擅自设置、张贴户外非法行医广告、招牌、灯箱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及时清除各类违法张贴的非法行医小广告。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6年9月1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具体行为方案,对辖区内张贴的非法行医小广告开展专项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