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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卫生计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16〕4号)中的《2016年浙江省“五水共治”保供水饮用水卫生监督行动方案》要求,我局开展了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抽检工作,现将2016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督情况
(一)监督对象
全县持有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6家,分别是武义县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武义县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清溪水厂、武义县王宅自来水有限公司、武义县茭道自来水有限公司、武义县新宅自来水有限公司、武义县宣平自来水有限公司。
城市二次供水单位监测点10家,分别是武义县骏达联酒店有限公司、明招温泉国际大酒店、香格里拉酒店、开禧廊桥酒店、润华名座、西溪华庭、武义科逸管理有限公司、家园阳光城公寓楼、江南明珠公寓楼、宏马时代广场。
(二)检查情况
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清溪水厂、宣平自来水有限公司、王宅自来水有限公司4家单位在硬件设施上和卫生管理上比较完善,水净化消毒处理较规范;茭道自来水有限公司制水工艺中欠缺了混凝和沉淀,仅有过滤和消毒,水质净化处理设施不足;新宅自来水有限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未能持续有效地运转,且该公司的卫生许可证已于2016年6月到期,至今未向我局提出申请。
大部分二次供水单位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有专门的卫生管理人员,部分供管水人员取得了健康证明,能定期开展水箱清洗消毒。部分单位所使用的涉水产品未索证、未安装水质消毒设施或设施运转不正常、二次供水水箱饮用水与消防用水合用。
二、抽检情况
(一)水质抽检对象
根据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方案,抽检对象为:10家二次供水单位、6家持证(包括了新宅自来水有限公司)的集中式供水单位。我局按要求对上述供水单位的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进行了抽检。
(二)水质抽检结果
1.集中式供水单位
全年共抽检水样52份,合格45份,合格率为86.54%。其中,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清溪水厂、王宅自来水有限公司、宣平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样品合格率为100%;新宅自来水有限公司合格率为71.43%(抽检的7份样品中有2份不合格);茭道自来水有限公司合格率为28.57%(抽检的7份样品中有5份不合格)。
(1)水源水:全年抽检水源水一次,抽检水样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检验指标为PH、耗氧量、氨氮、铜、氟化物、砷、镉、铬(六价)、铅、铁、锰、锌、氰化物、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耐热大肠菌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