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家庭文明、卫生、秩序观念,巩固环境卫生整治、全域和美创建效果,根据县农办下发的(2018)24号《关于武义县美丽庭院创建标准及奖补方案》,在全镇寻找一批“美丽庭院”示范户、示范村,实现农村生态良性循环,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特制定泉溪镇美丽庭院创建标准及奖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目标任务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镇260个美丽庭院创建,示范和带动更多的家庭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来,努力在全县培育一批美丽庭院示范户,带动形成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重点区域景观,助力美丽泉溪建设,共建共享美好生活。
二、创建标准
1. 环境卫生清洁美(净化):门前落实“三包”,无散养畜禽,庭院内无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垃圾分类正确,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无废弃物、无污水、无污渍。
2. 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庭院内外物品堆放整齐,无乱堆乱建、无乱堆乱挂之物、无乱接线路,庭院外观整齐有序。
3. 栽花植树绿化美(绿化):做到门前见绿,院内绿化,且养护良好;庭院周边、房前屋后有花草树木和盆栽盆景,修剪整齐,观赏价值较高。
4. 院落设计协调美(美化):自觉拆除违法建筑和有碍景观的建筑物,通过墙体改造、特色装饰等活动,使庭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形成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三、奖补政策
1. 实行奖励机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创建后,由镇农办妇联、团委、林业局、旅委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逐户验收,验收时间初定在12月底至一月初,请各村合理安排好工作进度。验收合格之后按照县里200元/户,镇里100元/户的标准予以奖励,各村可根据本村情况适当给予奖励。
2. 由镇验收小组根据各村美丽庭院创建成果,综合打分评选出美丽庭院创建示范户,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分别予以5000元、3000元及2000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美丽庭院创建及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务必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成效。
附件:1.美丽庭院创建领导小组
2. 美丽庭院创建标准
3. 2018年武义县美丽庭院创建汇总表
4. 2018年武义县美丽庭院创建任务分配表
泉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1
美丽庭院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梅智勇
副组长:王航英、章康武、王华好、徐勋
组 员:徐 巧 玲、王雷、章婷艳、徐旭达、舒清海、张留锋
附件2
美丽庭院创建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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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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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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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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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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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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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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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卫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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