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春节期间,在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积极意义
岁末年初是劳动报酬集中兑付期,也是农民工讨薪维权的集中爆发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国务院在年终岁末将开展全国农民工工作督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近期,司法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要求做好民营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是我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职责和长效机制,也是我县深化“法援恵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建设工作、做好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精准化公共法律服务的具体措施。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援助中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在年终岁末帮助农民工讨薪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帮助农民工讨薪等各项维权工作。
二、拓宽求援渠道,打造农民工法律援助联动平台
充分应用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拓宽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渠道,提供一体化服务。大力规范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以及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管理和运行,严格落实人员值班制度,保持醒目的法律援助标识,设置联系电话,让农民工便于寻找、便于联系。在法律援助机构、站、点设置“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逐步推广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充分满足农民工法律咨询要求,倡导非工作时间通过电话转接等方式安排人员值班。创新服务方式,畅通网络申请渠道,引导农民工在线申请法律援助、在线咨询法律问题。
三、完善受理程序,便捷农民工法律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