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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武自然资规林罚〔2020〕30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武义军武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执法部门: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0年9月29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根据工作中发现,本机关于2020年4月23日对武义军武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被处罚单位武义军武家庭农场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份期间,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其承包的“对面山”山上建仓库、羊圈,硬化道路,改变了林地用途。经武义县正合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林业工程师现场勘察、鉴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的面积为1045㎡(1.57亩),林地类别为特灌林,非生态公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