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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2017〕124号
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不含商贸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领域夏季消防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领域夏季消防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泰安监管〔2017〕23号)和《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明电〔2017〕4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矿山和烟花爆竹领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现将工贸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领域夏季消防排查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旸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贸行业领域(不含商贸行业)夏季消防排查整治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全省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求,以“强基础、控大火”为目标,深入排查整治工贸行业领域单位(场所)突出火灾隐患,努力实现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夏季工贸行业领域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竹木等工贸行业。整治工作以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为重点,主要对象为涉尘加工、有限空间、喷涂作业三种场所,金属冶炼一企业和竹木一行业(简称三场所一企业一行业)。
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一)按照《其他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要点》(附件1)要求开展2017年工贸行业企业夏季消防排查整治工作。
(二)按照《关于印发泰顺县2017年度“三场所三企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泰安监管〔2017〕17号)确定的重点排查整治领域和整治标准进行重点整治。
四、工作步骤
本次排查整治行动从2017年6月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具体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和企业自查阶段(6月初至6月底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关于印发泰顺县2017年度“三场所三企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泰安监管〔2017〕17号)文件要求,以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为主线,摸清各类企业底数,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各类工贸行业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领域要拉出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
(二)查漏补缺和实地督导阶段(7月1日至8月底)。在企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和执法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消除;对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通过“找茬”和“挑刺”等方式,督促企业封堵漏洞,补全缺项,严防死守,切实杜绝风险隐患遗漏新生。
(三)实效检验和强化效果阶段(9月初至10月中旬)。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增加督导检查频次,实现安全巡查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到位,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到位。
(四)严防死守和盯死看牢阶段(10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后)。十九大期间,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保证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对重点企业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
(五)总结提高和构筑长效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至12月底)。全面总结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工贸行业领域夏季消防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逐级压实消防安全属地责任。要按照本通知精神,明确目标,分解责任,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