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政发〔2018〕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50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县中医药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一)健全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以县中医院为主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础,中医门诊部、诊所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强化县人民医院等非中医类医院中医药工作,县人民医院应加强中医科或设立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等中医临床和中药房建设;乡镇卫生院应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置。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力争全县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特色鲜明的中医门诊部发展,打造一批连锁机构和知名品牌。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其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开办中医诊所依法实行备案制。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责权。(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二)提升中医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县中医院能力建设,推进标准化建设,在配备必要的医学检查诊断治疗设备和技术的基础上,强化中医特色诊疗和优势病种建设,重点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科室、医技科室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化医疗资源纵向整合,不断深入推进市县中医院医联体建设,推进县级中医医疗资源向乡镇下沉,县中医院要积极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县乡一体化中医药服务。建立县中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大力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
(三)促进中西医结合。支持中西医资源整合,围绕重大疑难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加强中西医结合科室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药理论和技能,支持中医师学习现代医学知识。加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适宜技术方法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运用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提供医疗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
(四)创新中医医疗服务模式。鼓励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探索融医疗、康复、预防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和多种中医药方法综合应用治疗模式。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推广利用信息技术提供网上预约挂号、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结算支付等服务。加快中医医疗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
二、发展中医养生养老康复服务
(一)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强县中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非中医医疗机构设立治未病科。支持社会资本开设提供集中医体质辨识、经络按摩、传统运动、情志调摄、中药保健等服务于一体的中医养生园(谷、馆),加强品牌建设,发展连锁经营。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养生、治未病保险产品。努力建设一批中医药养生基地,鼓励集团化发展和连锁经营。(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体育局、保险公司)
(二)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县中医院开设老年病科,通过调整结构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并与养老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支持中医特色老年医院建设,允许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举办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
(三)发展中医康复服务。支持中医特色康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康复机构。加强县中医院康复科建设,通过调整结构增加康复床位数量。推动县中医院与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合作,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建立县中医院与乡镇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在乡镇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提升乡镇康复服务能力。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居家中医康复服务。(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
三、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服务
(一)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积极组织开展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医药类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的保护利用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中医药博物馆、中草药博览园等。支持创作具有泰顺特色、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教育局)
(二)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发展含中医药体验、中医药博览、体质辨识与旅游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打造具有泰顺特色的中医健康旅游品牌,支持建设中医药特色街区、特色小镇。大力开发中医药旅游产品,开发以适应慢生活、领略传统文化、体验中医特色为主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线路,打造中医药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县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卫生计生局)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一)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和传统知识保护。加强中医药古籍普查、整理、校验、出版、研究和利用,建立中医药古籍目录和数据库。系统整理历代医家医案,继承并推广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和诊疗经验。通过建立传承工作室、师带徒等形式,传承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加强畲族医药的研究、开发和利用。继承传统中药鉴别、炮制、加工等技术和经验,挖掘整理民间特色诊疗技术和方药。加强对中医药百年老字号的保护。(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