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科〔2018〕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泰顺县科技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泰财教〔2018〕451号)、《关于泰顺县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政办〔2015〕39号),现就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科技计划专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的主体原则上应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实施的单位允许多样化。
二、申报内容
围绕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旅游”“一村一品”等重点民生领域和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成熟适宜技术,扩大科技惠及面。
三、补助额度
补助额度: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经费预算的30%;县财政补助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数量
全县计划安排县财政专项资金“乡村振兴战略”(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科技计划专项3-5个左右。
五、注意事项
(一)如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应当由项目负责人协调其他承担或参加单位共同编制预算。
(二)受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