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百政〔2018〕139号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百丈镇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安全生产 宣传 活动 通知
抄 送:县安委办
百丈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印发
百丈镇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宣传工作要求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18〕13号)、《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州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温安委〔2018〕2号)和《泰顺县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泰安委〔2017〕3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全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下降”,继续保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2018年6月是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结合安全生产宣教“七进”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营造“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1.开展“坚持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鼓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宣讲、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等活动。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意见》《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通过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咨询活动。镇安监所将牵头在6月10日前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三)实施“七进”扩面提质行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等社会细胞,开展“七进”精品示范点轮播宣传活动,通过微信矩阵等新媒体大力推送宣传,供大家参考借鉴,提升“七进”活动的质量和效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利用农村文化大礼堂、文化活动站、学习室、乡村广播等现有平台,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的力度,有针对性提高农民居民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技能。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和 “安康杯”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氛围。
(四)开展线上竞赛活动。借助“百丈汇”微信公众平台,围绕《意见》、《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等内容,及生活、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赛活动。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发动社会公众或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