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综法﹝2018﹞154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队,下属各事业单位: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非接触性”执法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非接触性”执法试点工作方案
“非接触性”执法,是以现场可视化为前提,以调查取证多元化为保障,可在当事人“零口供”情况下完成整个违法行为查处的执法新模式,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高执法效能和权威,减少执法矛盾和冲突,提升队伍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非接触性”执法试点工作方案》(建综执发〔2018〕168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积极践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优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快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从高成本运动式执法向常态化、人性化执法方式转变,从注重现场执法向更加注重非现场执法转变,从部门“单打独斗”执法向注重部门联动执法转变,努力实现服务优先与严格执法的有机统一,敢于执法与善于执法的有机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非接触性”执法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现决定成立“非接触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昌中
副组长:夏立峰
成 员:洪晨志、陈劲、李欣欣、钟加锋、吴光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洪晨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试点中队及试点工作领域
基于各方面条件因素考虑,确定以罗阳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为试点,并确定以流动摊贩无照经营、沿街商铺跨门、占道经营、侵占绿地、共享单车占道投放等领域开展试点工作。
四、工作目标
截止2018年底,落实“非接触性”执法试点的各项基础设施,有效破解取证难、送达难、执行难问题,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加强案件办理力度,有阶段、有步骤的全面推广我县“非接触性”执法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为完善“非接触性”执法试点工作,将“非接触性”执法真正融入日常管理,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执法基础信息库,明确执法范围,提供执法保障